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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幾管齊下(2/4)

是他暫時先不管這些事情,隻管先把政策頒布下去,接下來就是嚴查嚴辦的事情了,亂世用重典,現在正逢亂世,不殺一些人是不行的。


你們以前貪可以說是大明皇帝太摳門,你們沒法養家,不得不貪,現在老子給你們漲工資了,你們還貪那就別怪老子不客氣了。


所以於孝天早早的就給都察院打好了招呼,在全國選人,專挑那些受過貪官禍害的有功名的讀書人抑或是一些識文斷字但是卻沒有功名,卻又精明強幹的年輕人,有功名的暫時安排進入都察院任監察禦史,沒有功名但是精明可用之人便安排進入錦衣衛之中任事。


都察院原來的人數由以前的一百一十人擴招到五百餘人,差不多確保每個州府縣都可以分配到一個監察禦史,每個監察禦史另配五到十名新的錦衣衛,作為他們的輔助力量幫他們查案或者緝捕犯事的貪官汙吏。


其實都察院和錦衣衛經過改造之後,職能更接近於後世的紀檢部門,雖然他們品級不高,但是權力很大,而且直接對朝廷負責,不受任何地方官員轄製,辦案完全屬於獨立性質。


另外這些監察禦史不在本地任職,全部異-地用人,抽簽決定他們所監察的區域,並且每兩年調換一次任職區域,省的他們和地方官勾結起來結黨營私沆瀣一氣。


再有這些監察禦史在前往任事地區行使監察權的時候,全部都便衣輕車簡從暗中前往,不許在無事情況下和當地官員照麵,讓當地官員無法知道監察禦史和錦衣衛什麽時候到他們的地頭上,方便他們暗中監察當地官吏。


另外對於監察禦史也又設立了一道監管,在監察禦史之上,設了三十餘個經過於孝天親自嚴挑細選的分巡使,這三十餘個分巡使則暗中到各地進行督察,同樣他們也不認識下麵的監察禦史,隻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一旦分巡使所查之事和當地監察禦史所查之事有嚴重的分歧,分巡使查知當地官員貪鄙,但是負責當地的監察禦史卻未查知,那麽接下來當地的監察禦史便會被以嚴重失察的罪名逮捕治與重罪。


在如此層層監督之下,於孝天認為,就算是有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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