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有能力的商人,不再需要去賄賂官員,通過正常的競爭獲取到官方訂貨,而且中標之後會和官方簽訂和約,也就是合同,官方被嚴令必須按照合同進行結算,不得拖欠或者是拒不結算。
這樣大批的官方訂貨,也大大推動了工商業化的發展,致富了很大一批商人。
但是中國人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那就是有錢之後,不知道該怎麽理財,他們最喜歡也最習慣的辦法,就是購買土地,好像土地是他們最放心的理財方式。
而大中朝的大陸上,現在因為土地稅賦結構的變化,從根本上遏製了這種土地兼並的欲望,買的土地越多,就要交稅越高,以至於買的地多了,反倒非但不能賺錢,還要年年賠錢。
這就讓很多有了錢的人,不知道賺了錢之後,該把錢投到哪兒去,隻能在家挖地窖把錢藏起來。
這將會造成大量的貨幣最終沉澱在社會之中,對於經濟發展將會構成相當不良的影響。
在這方麵戶部方麵和國有銀行方麵,也頗為頭疼,於是於孝天指點他們,推出利息存款和放貸業務。
其實放貸業務,在很早很早以前,錢莊或者錢鋪就在做,但是這個時代私人錢莊的貸款業務,還有地主們私下裏的借貸利率非常之高,一個月的利率最高的可以達到三成甚至五成,並且很多地主通過這種貸款的手段,來控製和剝削那些小戶農民,從他們手中榨取更多的財富。
這樣也導致了很多迫不得已從他們手中借貸的小農小戶或者小手工業者,最終因為還不起利息,而走上了破產的道路,不得不把他們的土地或者是房屋抵給借錢給他們的那些地主或者錢莊。
在大明時期,這種情況十分嚴重,在最為富庶的南方等地,許多農戶或者桑蠶養殖的農戶,就因為這樣的情況,而最終破產流離失所成為乞丐。
現在於孝天在承天五年,隨著新貨幣政策逐步落實,統一的貨幣,已經全麵獲得了民眾的認可並且開始取代了舊式的貨幣,成為了唯一的貨幣之後,下旨從原來的大中國有銀行之中,分出了兩個分支機構,一個專司負責經營對農民的小額貸款,另外一個則主要負責針對工商業的較大額度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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