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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略略略(4/4)

出來,還要找出與之相配的照片,把證據進行歸檔。


這都是一些日常事務,雖然這個雙重殺手可能永遠也不會到法庭裏去接受審判,但林墨得保證凡是林墨插手的事情都要做得井井有條。


此外,這個案子很有趣。


血跡圖案難以辨認,既不是多個受害者在明顯地移動時從血管中噴射出來的。


也不是凶手用鏈鋸鋸斷身體時滴落下來的,而是在這兩者之間,因此幾乎無法找到撞擊地點。


為了覆蓋整個房間林墨用了兩瓶發光氨,這種東西能標出最細微的血跡,但十分昂貴,每瓶要兩百元。


林墨靠拉線來找出血跡的主要濺落角度,這是一項非常古老的技術,在林墨看來簡直跟煉金術一樣古老。


林墨發現的血跡圖案十分醒目,令人觸目驚心。


牆壁、家具、電視機、浴巾、床罩、窗簾上麵都有令受害者致命的血跡,十分醒目,十分零亂——你可以想象當時血跡飛濺的恐怖情形。


即使是在天海市,你也會以為一定會有人聽到什麽。


兩個人在一個高級豪華的旅館房間裏被人用鏈鋸活活鋸成了碎片,而隔壁的旅客卻隻顧看自己的電視。


無論如何,他們到達案發現場時屍體的軀幹部分已經冰冷了,也許永遠也逮不住那個凶手,此人穿著一雙七又二分之一碼手工製作的懶漢鞋,慣用右手,體格超重,反手一擊的力量也很大。


林墨花了很長時間來做這項工作,而且做得相當漂亮。


林墨的工作並不是為了逮住凶手。林墨幹嗎要管那種閑事呀?


不,林墨做份內的工作是為了把亂糟糟的事情整理得井井有條。


讓惡心的血跡老老實實地聽命。


別的警察也許會利用林墨的工作成果去抓凶犯,那林墨也樂意,但林墨並不是很在乎。


林墨有時候會惡意地揣測這個社會:如果犯人不小心給人逮住了,他們會說犯人精神變態、反社會,是一個沒有人性、心理扭曲的惡魔,他們會把犯人送去坐電椅,用電火把將犯人活活燒死。


但是,如果他們抓到那個穿七又二分之一碼懶漢鞋的夥計,他們會說這家夥壞透了,他之所以變壞是因為他命運不好,無法與強大的社會力量抗衡。


他們會把他關進牢裏,蹲上十年,然後放出來,給他幾個錢,他會拿這些錢去買一套西服和一把新鏈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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