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證明死者是劉茂,但總局在現場采集的證據,經過DNA對比,骸骨的主人是薑遠,既然你確定隻有一具骸骨,那到底是哪頭出了差錯?”
陳旭民神色坦然的回道:“我當然相信總局不會犯這種基本錯誤,我也沒有要質疑總局的意思,骸骨我們確實隻挖到這一具,該交的證據和手續我也都交上去了,說實話,這個案子現在已經上升到我的職業操守,如果可以的話,我想申請總局當麵重新鑒定他們從現場帶回來的證據。”
事已至此,陳旭民沒有任何退路,當時他們帶回警局的骸骨隻有一具,拚好了也是全屍,一把火燒完揚了,沒了就是沒了,除非曹瑞安記錯了,那裏埋得不是薑遠,但如果不是薑遠就更好,更坐實了他沒有說謊,總之隻要他咬死不吐口,手底下那幫人也不反水,上頭想要把他怎麽樣,也不是件容易事。
隔三差五的審查,每次細節不同,但兜兜轉轉都是類似的問題,陳旭民早跟下麵人說好,現在這件事兒已經不光是脫不脫這身衣服的問題,牽連到秦家,不想出人命,最好都給他把嘴閉嚴了。
人心之所以深不見底,因為有多善良的人,就有多惡毒的人,殺人不過頭點地,國人最忌諱的,就是死無全屍,更何況是挫骨揚灰。
所有參與毀屍滅跡的人都心知肚明,這件事兒但凡往外禿嚕半個字,等待他們的都不是牢底坐穿,而是給薑遠陪葬。
從總局出來,又假模假式的回分局待了一下午,晚上陳旭民剛一到家,就聽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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