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提出盜墓(3/3)

> 雖然狗了一些,但也沒啥毛病。


自08年盜墓小說大火,無數勇士早已踏入盜墓這片熱土,這一行就是這樣,牛逼的是真牛逼,傻逼的也真傻逼,掄著板鍬去盜墓的也不少,但這也是被抓得最多的一群人,更有甚者膽大包天,抱著筆記本在平台直播盜墓,純純的虎犢子。


此時去盜墓,最起碼能總結一下前人的經驗,比如哪裏盛行厚葬之風,哪裏監管不嚴,哪裏遇不到盤查等等。


再說盜墓行業,在我眼裏沒有這個門那個派的區別,都他娘的是盜墓賊,管他盜得多還是盜得少,沒被抓到的就是高手,被正法的就是不法分子。


盜墓這一行自古有之,多半為家族作案,父子或者兄弟聚成一隊,很少邀請外人入夥。


因為盜墓是一個開驚喜盲盒的行當,誰也不知道下麵埋著什麽,一群亡命徒見到價值連城的寶貝,誰還遵守江湖道義?


要知道能幹上盜墓這一行當的人,要麽是生活所迫,要麽是窮凶極惡。


所以需要血脈來作為這個行當的保障,但這也不是絕對的保障。


古代盜墓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父子搭檔盜墓,兒子下去摸寶,老爹在上麵拉繩放風,就是為了防止兒子見錢眼開,把老子埋在盜洞裏。


近代考古中,也發現很多處古代盜洞裏有盜墓賊的屍骨,是怎麽死的,不言而自明。


由此可見,盜墓這個行當,有多考驗人性。


有人可能會問,殺了同夥,下一次盜墓怎麽辦?


舉個例子,假如在古代,你去盜墓,兩個人摸出夠吃一輩子的寶貝,殺了同夥可以說是百利而無一害,第一,可以獨吞寶貝。第二,可以防止同夥被抓把自己供出來,你要防的人不僅是同夥,還有同夥的家人和親朋,這個風險,你願意承擔嗎?第三,盜墓的人什麽操行大家都知道,萬一因為別的事被官府抓了,會不會把以前的事抖落出來呢?


所以,盜墓殺同夥可以說是常規操作。


但是吧,殺同夥的行為放在現在肯定不行了,要是警方發現了同夥的屍體,以目前的偵查手段,和同夥小時候一起和尿泥的人都能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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