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爆發衝突(1/3)

更讓人意外的是,山上有很多人,除了我們,還有一群當地的老百姓,不過站得都很分散。


這並不是“夫目被侵犯”而是“夫君的上司帶著同事來家裏”,整個一個圍觀局。


姓姚的解釋說朝陽這邊古生物化石比較多,當地老百姓喜歡上山挖點化石,化石基本上都是巴掌大小,有魚類、昆蟲類、植物類、蛋類等等。


老百姓在山上挖,山下有人直接收購,根據種類和品相定價,基本上都能賣個三五百塊錢左右,在當地絕對是高薪行業。


挖化石是違法的,不過這裏很好地詮釋了法不責眾這個詞。


要說挖恐龍肯定得判刑,但挖個昆蟲、小魚之類的就沒人管了,大不了等帽子叔叔上山的時候,村民把挖到的東西一扔,誰也不能說啥。


要問村民上山幹什麽,那就一個答案——“沒事,我溜達。”


姓姚的選定的是一塊相對較平坦的區域,算不上平原,可以說是在山挨著山的地方,找到相對平整的一塊地方。


村民癡迷上山找化石,自然沒人關注這塊地方。


姓姚的道:“這塊是個紅山文化的遺址,前兩次來已經清理出來了,就是沒挖到東西,你們仨接著往下挖。”


我苦笑一下,到哪都是力工。


遺址被挖得差不多了,四周柱子基礎的碳化坑都挖到底了,中間大大小小無數個深坑大概還原了古人房屋的布局。


半地窖式的圓形坑,中間是一個木質柱子碳化留下來的痕跡,圓坑附近還有幾處大小不一的坑洞,估計是生火做飯或者圈養家畜的地方。


既然人家讓挖,我們也不能說什麽,繼續挖唄。


這一挖就是一下午,挖了七八個小時,方圓二十平方米的土層都被我們挖下去一米多深,除了紅褐色的土壤,別無他物,連夯土層都沒見到。


上山挖化石的人早就陸陸續續下山了,我們單靠一把手電的光亮挖土,姓姚的在一旁啃著燒雞,連讓都沒讓我們一下。


而我們呢,汗如雨下,連瓶水都沒有。


抹黑幹了兩個多小時後,我把鍬插在土裏,不悅道:“姚叔,遺址的底早就挖穿了,再往下挖的目的是什麽呢?”


姓姚的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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