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初夜權解釋,不需要直接下1章。(1/2)

(關於初夜權的解釋,與劇情無關,不需要的小夥伴可以直接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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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夜權顧名思義,就是字麵意思,是指新婚之前,新郎以外的某位男子、或者多位男子與新娘共宿第一夜的特權。


不要覺得搞笑,這是真事,電影《勇敢的心》中,有過一樣的橋段,中世紀的歐洲,土地的領主享有初夜權,在領主的土地上,任何新人結婚,新娘第一夜都得陪伴領主。


先說國內,魯迅有個弟弟叫周作人,就是江湖謠傳魯迅偷看弟妹洗澡的受害人。


周作人寫過《談龍集·初夜權序言》,不過文中指出,關於初夜權,隻可能是古老的習俗,周作人也不確定這件事是不是真的。


也有傳聞說元朝時期,蒙古族對漢人實行初夜權,漢人生下第一個孩子都是摔死,直到第二個孩子才用於傳宗接代。


這種說法,我是沒找到史料支撐,有點像是空穴來風,元朝時期,以普通人來講,蒙古族殺了漢人,相應的懲罰隻是“笞五十七,征燒埋銀。”翻譯成人話就是,元朝官府隻是抽打行凶之人五十七鞭子,征收喪葬費。


這樣還得是無緣無故殺人,要是起了爭執才動手殺了,那五十七鞭子都得免了。


對於犯罪成本如此低廉的元朝(僅限草原民族),初夜權好像並不重要,而且以漢人和草原人的數量對比,實施起來也有難度。


所以,我認為初夜權在國內,至少在有文明之後,應該就沒有了。


咳咳咳,該說國外了,這就有的說了。


恩格斯說:“在另一些民族中,有一個有公職的人,一部落或氏族的頭目、酋長、薩滿、祭司、諸侯或其他不管是什麽頭銜的人,代表公社行使對新娘的初夜權。”


也就是說,新郎得排隊,排到最後,中間隨便來個人,都能插隊。


非洲有些部落,處女在新婚的第一夜必須先陪伴慶祝婚禮的賓客。


根據相關記載,古時候的小鬼子國有個叫做淡路出島的地方,當地有習俗新娘出嫁前夜,由新郎的好友多名將新娘帶到森林中破壞她的處女膜。


妥妥地毀三觀,果然王八操的小鬼子拍出來的電影都是來源於生活。


馬來半島上的薩凱族,幹這個活的是父親或者兄長。


秘魯僻地,新娘必須先陪同村的青年,最後才能陪新郎。


……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非奴隸製社會,上個世紀我國某些地方還有農奴,農奴的命都是土地主的,爭論別的就沒意義了。


(天呀,真不相信上麵這些虎狼之詞是正直偉岸,高大且帥氣的好青年許某人寫的,可怕,可怕。)


接下來,我要強行洗腦一波了,我們看待問題,不能隻看待過程,也要關注結果。


現如今,科技發達,我們接觸的知識麵廣泛,學習途徑也是多種多樣,比如從最初的電驢,再到哇嘎,再到快播,再到如今的流媒體在線播放技術,更有甚者有專門的APP軟件。


這些技術的發展,僅僅用了十年,很難想象十年前,就比如2010年之前,少男用手機獲取知識的方法還是下載,在線最多也就能看個亞洲圖片。


拿我這代九零後舉例,我想,絕大部分小男生都看過電視台的豐胸廣告吧,看過無雙的“挺美”吧。


而且地方電視台放的廣告也他媽的缺德,沒事就喜歡放重振男人雄風的廣告,然後還弄個采訪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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