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聯係實際。
假如,我說假如啊,審核爹看清楚,是假如,瞎編的。
假如一輛車停在路邊,好巧不巧,樹倒了砸到了車,然後車主想找賠償,那就有的玩了,先找城建,然後綠化,然後街道,然後社區,轉了一圈還得找園林局,反正就是各種扯皮。
(當然,要是撞倒一棵樹,產權單位立馬現身,來,賠吧,樹是國有資產。)
同理,考古行業內,辦事也是得走流程的,也得層層審批,先打報告,然後組建考古隊,然後再等審批。
整套流程下來,最少也得一年。
官方考古隊得拿到文物局頒發的考古發掘執照才是幹活。
沒錯,官方考古也不是想挖就挖,得有發掘執照,然後等撥款,撥款還要看財政收入等因素,反正就是流程很繁瑣,也很耗時。
許某人就是要玩個時間差,在這個節骨眼上搞點事情。
有人可能會說,去文物局掛了號的墓盜墓,那不是找死嗎?
舉個例子,某小偷偷了一個權貴,也不說權貴了,假如四驢子偷了他們村長家,偷走了價值二百萬的東西。
在馬上換屆的節骨眼上,村長是選擇報警呢,還是決定吃個啞巴虧?
可以報警,怎麽解釋這二百萬的來源?
錢沒了可以再賺,官職沒了,那就不好說了,萬一查村長,再把上麵的人給捎帶了呢?
解釋不明白,村子自己都得進去踩縫紉機去。
同樣道理,我們去掛了號的墓盜墓,這事捅上去了,就兩件事。
第一,抓人,第二,追責。
抓人抓的是我們,追責追的可不一定是誰了。
誰負責治安?
哪個部門負責看守?
古墓日常維護歸誰管?
經常看考古紀錄片的義父可能知道,每個考古隊挖墓的時候,都說被盜過,要麽說一百年前被盜的,要麽說五百年前被盜的,反正都是建國前被盜了。
總結起來就一句話,古墓被盜和現在的監管沒有關係,建國前的事,今天的監管機構也沒招呀。
再編一段瞎話,假如有一個公司,這個公司要重新選領導,在選舉前,管理層最大的任務就是維穩,隻要不生亂子就行。
老實巴交的員工呢,這時候安分守己,像許某人這樣調皮搗蛋的人,更喜歡在這段時間搞點事情,比如清朝有些刁民,專門喜歡在這個時候告禦狀,當地衙門也怕呀,吃點虧都滿足刁民的需求。
(這段是我瞎編的,咱這是寫小說,全都是胡編亂造,還有官方說望山橋東周墓是一千七百年前被盜的,和許某人真沒關係,相信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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