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峰將野果搜集了起來,然後又在身上的破衣服上撕了幾根布條,作為一個臨時的包裹,將那些野果全都包了起來,綁在自己的腰上。
做完這一切之後,淩峰又將自己的鞋子脫了下來,在那個小水窪中簡單清洗了一下,就開始往鞋子裏麵灌水。
“你……你在做什麽呀?”
笙有些好奇的眨了眨眼睛,不知道淩峰在做什麽。
“盛水。”
淩峰麵無表情道“現在我們沒有任何的容器,也無法打開納靈戒,隻能用鞋子湊活一下了,嘯風營的軍靴乃是用妖獸獸皮縫製,防水性很好,可以用來盛水。這水窪裏的水,任由它繼續在這裏的話,很快就會蒸發掉,我們很難再獲得其他淡水資源了。”
“可是……可是……”笙頓時傻眼了,支支吾吾了半天,卻還是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
“你要是嫌棄我的鞋子,那麽你可以用自己的鞋子。”
淩峰聳了聳肩,這都什麽時候了,還挑三揀四的,這些個大家族出來的大小姐,真是麻煩。
“如果你明天口渴的時候,不想喝我鞋子裏的水,那就用自己的吧。”
淩峰繼續說道。
笙猶豫了片刻,大概還是覺得自己的腳丫子可能會更香一點,所以還是手忙腳亂的脫下了自己的小靴子。
作為神族天才,十刃強者,笙的靴子材質比淩峰的更好。
她裏麵還穿著白色的襪子,隻是上麵已經染上了紅色的鮮血,之前趕了半天的路,她腳上的水泡都被磨破掉了。
武道強者,平日裏都是腳不沾地,一個一年一動,便是在千丈之外了,哪裏需要自己走路這麽費勁。
如今徹底變成了一個凡人之後,笙可算是吃到苦頭了。
很快,笙也走到小水窪旁,反複的清洗著自己的靴子,洗了無數遍,卻似乎還是有些嫌棄的樣子。
淩峰腦門一黑,飆起幾道黑線,“我說你洗這麽多遍幹嘛?”
“可是……可是……”
笙有些怯怯的看了淩峰一眼,委屈的都要哭了。
“洗來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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