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靳總突然來襲(1/2)

程嵐非常喜歡這部小說的原因就是在於:


第一,這本書表達的是一個母親對於失去孩子,或者是說孩子在收到傷害時候那樣的絕望。


誠如書本裏原台詞所說的那樣,作為一個已經有孩子的女人,她首先是一頭狼,一頭母狼,然後她才是一個女人。


第二,這本書也體現了生命中一部分女人的身影,她們如飛蛾撲火般的去愛一些人,不顧一切,堅強,隱忍,卻始終堅持如一。哪怕最後她知道自己愛上的是一個人渣,可最後她還是忍不住用自己的生命去愛這樣一個男人。這是一種毀滅性的愛。


第三,這個女子明明是恨這樣的男人的,但是到了最後最為關鍵的時候,她還是忍不住為了那個人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說明她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體內就集聚著兩種情感——對那個背叛過她,放棄過她的男人,又愛又恨!


當然,程嵐選擇這個角色的原因也有三點:


第一,這本書本身有很大的讀者量作為基礎。


第二,這樣一本書改編為電影,劇情中有這女人的三個階段的拍攝,做賢惠母親時候,做美麗妖嬈的浪*女的時候,還有做清純少女,初次為愛而悸動的時候。在一個電影裏麵展現一個女人的三個階段,這一定是一部非常適合展現女主角演技的電影,程嵐在演藝圈爬摸打滾了這麽多年,對自己的演技早已經充滿了信心,隻是一直沒有找到這麽合適的電影來詮釋自己的想法。而這樣一個角色,對於她來說,絕對是一個最佳的表現時候。


第三,因為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太多類似於小說主人翁這樣,有著矛盾結合體的女人;因此,她想,隻要這樣一部小說,或者這樣一部電影拍出來,一定會引起很多話題,以及引起很多人的反思。


包括裏麵男二號對金錢權利的欲望,迷失了自己最開始的初衷,最後失去最重要的東西,這都是非常值得大家去反思的。


一直沉浸在這樣的劇本裏的程嵐,發現自己再一次被這樣的情節所震撼,長時間的不能自已。


她想,就它了!就這本劇本,這部電影了!她一定要倚靠這部電影重新贏回之前那樣的粉絲,甚至還要更甚!甚至她還想依靠這部電影,獲得一些國內國外重要的獎項,給自己掰回之前輸掉的那一局。


這樣,她就能完完全全地將她在演藝圈的身份奠定下來,以穩定她的事業。


最後,好不容易恢複過來的時候,她發現自己因為在休息間坐的時間太長,高導已經很不耐煩地站在休息間的門口催促她趕緊去包房裏和大家一起唱歌了。


“程嵐,程嵐,還在想什麽,看完了嗎?看完了就趕緊簽字出來吧!”


程嵐這才想起自己還要簽字合同,在高導的催促下,她粗略地看了一下合同,發現和平時的電影合同沒什麽兩樣,而且其中的要求也不是特別的過分,再說了,她自己也太過想要這個角色來給自己贏一局,因此,這時候的她,想也沒想,就簽了下來。


她不知道,當她緩緩簽下自己的筆跡的時候,門口處的高雄導演竟然頗為深意地笑了起來。


簽完了以後,程嵐在劇本末尾一看,原來這劇本的主操刀竟然還是原作者,難怪並沒有將原本的劇本改得麵目全非,甚至還改得更為簡約精華了。


再看一眼男主角的設定,沒想到竟然直接寫著“內定”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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