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見到還是沒有人回答,又再一次訊問!
馬明聰三人低頭不語!
審判長:“被告人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你們三人對本席的訊問,皆沉默不答,本席是否可以理解成,你們默認了對韓辰先生的歌曲侵權的事實呢?”
此時的韓辰,基本上是勝券在握,要想自己放過他們,這是不可能的,自己又不是老好人,你好我好大家好。這種事,有一就有二,今天有人搞你,你放過他了,明天就會有更多的人來弄你!反正你不會動真格,那麽就相當於搞事的人不用付出代價,這不是擺明著讓人來找你麻煩嗎?
所以今天下手就玩要狠一點,要不然不足以殺雞儆猴!
這時候甘麗彤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團,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上有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在被告人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三人,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誣告罪了,給我的當事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和損失,我代表我的當事人,再次請求大會允許做筆跡鑒定,以還我當事人的清白,讓誣告者受到法律的懲罰,以正法律的公正嚴明!”
這時候,再也沒有人把甘麗彤當成花瓶了,這分明是帶刺的玫瑰啊!論法律,人家才是專業的,給你分分鍾背出刑法來!而且有理有據,時機又恰到好處!
而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三人,他們之前在媒體麵前跳得有多歡,現在就嚇得有多沮喪!那些言論都是誣告的最有力證據啊,都是索命的話啊!
審判團經過短暫的討論後,就有結論了。
審判長:“被告人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如果你們再不做作出決定,經過審判庭裁決,大會將會同意原告的請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大會不允許有人故意拿法律作為他們達到目的手段,這是對法律的藐視,大會將會從嚴處罰!”
這句話或許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三人當場抱頭痛哭起來了,說道:“審判長,我坦白,我坦白,我不該貪心,我請求大會從輕處罰,給與我改過的機會!”
審判長:“被告人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本席允許你們的請求,你可以仔細陳述事實,但不得隱瞞,本席可以酌情處理!”
很快,馬明聰、章科樂和邱旭輝他們就交代清楚了,原來,他們也不過是被幕後黑手推出來的馬前卒,背後策劃的這一切的,是一名叫張誌剛的人,包括偽造的手寫稿,如何在媒體麵前肆意汙蔑韓辰,如何詆毀韓辰等等
當審判長問有何證據的時候,三人都出示了相關通話記錄和通話錄音,以及短信內容!
韓辰一聽到張誌剛,就想到了一個人,張楓!張誌剛就是張楓的狗腿子!看來,幕後黑手就是張楓,即使不是,也脫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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