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誌在必得(2/4)

神色,趙東升是華威集團的總經理,當然清楚華威集團的經營現狀,雖然他知道華威集團有錢,但是有錢到這種地步,還是大大超出了他的意料。


這個時候,梁佑有些明白國務院為什麽要航空工業總公司與河東省合作了,原來華威集團的經濟實力已經達到了如此驚人的地步。


不過,要是梁佑知道了趙東升這些年在國內和國外搞得那些投資不僅已經花光了華威集團所賺的錢,而且還欠了一屁股外債的話,不知道他會是一種什麽樣的心情。


既然趙東升已經把話說的這麽明白了,那麽梁佑也就不在糾結其它的問題,就一些問題與趙東升進行了交流。


趙東升的意思很明確,他很期待與航空工業總公司進行合作,有兩種合作的方式,一是華威集團出高價從航空工業總公司租借一批技術人員,華威集團自己建造新的飛機製造廠。


第二種合作方式就是華威集團兼並巴州飛機工業公司,對巴州飛機工業公司進行資產評估,然後給予航空工業總公司相應的費用,並且可以繼續高價從航空工業總公司租借技術人員。


而無論哪一種方式,華威集團都是全資控股,對此趙東升也進行非常清楚的解釋,華威集團是地方國企,無法與航空工業總公司這種央企相抗衡,即使華威集團在合作中控股,但如果一些事情不經過航空工業總公司點頭的話,恐怕華威集團也沒有辦法進行下去。


說白了,趙東升擔心航空工業總公司如果占有股份的話,那麽華威集團的一些策略和決定無法貫徹執行,他可不希望雙方屆時陷入內耗,那麽可就要一事無成了。


對於趙東升的擔憂,梁佑也非常理解,親兄弟合作做生意還能發生糾紛,更何況是兩個兄弟單位,一旦理念不合的話,那麽爭鬥也就是難免的了。


就像趙東升說的那樣,麵對著航空工業總公司這種堂堂的央企,即使華威集團這種地方國企控股,那麽如果航空工業總公司不點頭的話,華威集團的政策就別想順利執行下去。


另外,趙東升希望建立新飛機製造廠或者兼並了巴州飛機工業公司後,能在航空工業總公司的協調下獲得大飛機的研製權力。


由於趙東升說的事情已經遠超了梁佑的權限,所以他沒有給予趙東升任何的答複,由於第二天就是七月一號,是華威集團計算機事業發展部成立的日子,因此他與趙東升約定七月三號進行第二次談判後,領著人急匆匆地走了,向總公司進行匯報。


送走了梁佑,趙東升的嘴角流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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