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大家七夕快樂)
虎跳峽水電站建成後,河東省省政府會組建河東省地方電力局,黃州市也會組建河東省地方電力局黃州市分局。
別看華威集團占了虎跳峽水電站五成的股份,但是若論收益還是省政府占了大頭,原因很簡單,虎跳峽水電站是發電的,而河東省地方電力局是賣電的,賣電的當然比發電的賺錢了。
舉個例子,就拿虎跳峽水電站來說吧,虎跳峽水電站年發電量300億千瓦時,也就是300億度,如果這些電都賣出去的話,九十年代中期河東省居民用電0.3元/度,工業用電0.5元/度,工業用電與居民用電各占一半,那麽一年賣電的收益就是120億。
即使賣出去一半的電量150億度,那麽也有60億,更何況幾年後電價還會漲,而隨著經濟的發展賣出去的電量也不止一半。
如果按60億的收入,除去各種成本和稅收,電力局至少也能有20億的利潤,這可是白花花的銀子。
虎跳峽水電站的出廠電價,也就是入網電價隻是居民用電的一半左右,在那60億裏占22.5億,除了各種成本和稅收的話,大概能落15億左右,比電力局少賺了5億多。
華威集團占虎跳峽水電站五成的股份,也就是能分到7.5億,著實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考慮到以後電價的上漲以及用電量的增加等因素,一年能從中獲得不菲的收益。
至於虎跳峽水電站另外五成的股份,很可能就要給黃州市市政府了,畢竟是黃州市市政府出資興建的這個水電站,所有權當然歸黃州市市政府,省政府要的是虎跳峽水電站發出的電量,這個才是最賺錢的。
看來,白秋明已經料到趙東升可能會有抵觸的情緒,故而給趙東升開出了如此豐厚的條件,反正虎跳峽水電站是黃州市的,等於錢從黃州市的左口袋拿到了右口袋。
“市長,股份什麽的我們就不要了,我們是市裏的企業,怎麽能跟市裏爭股份,傳出去還不被人笑話。”
趙東升見白秋明想得如此周到,也沒什麽好說的了,於是笑著看著何偉,“我看這樣,我們的股份就歸市裏,我們集團投的那些錢就當是市裏的融資,等虎跳峽水電站正式運營後,每年給我們集團一半的收益,期限五十年。”
“這個主意好,我會向白省長匯報的。”何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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