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6回(3/5)

那是個初冬的季節,案發現場是在一戶農戶前院的草垛內。屍體已經開始腐爛,腐爛流出的屍液從草垛裏流了出來,並且散發出惡臭。村民在尋找氣味源頭的時候,才發現了屍體。


這是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小村子,村裏的人基本都相互認識,從屍體的服裝上認出,屍體就是這戶人家的女主人李某。


派出所接到報案後,已經保護了現場,驅散了群眾。不過村子裏有百來口人,而且屍體已經開始腐敗,說明案發時間已經過去有一段時間了,所以所有人都對痕跡勘查不抱有什麽希望。


當時的技術手段很落後,現場沒有找到什麽有用的證據和痕跡。死者的衣服也完好,沒有打鬥過的痕跡,死因是一刀割喉,刀割的很深,再用力點,都快把頭割掉了。


在草垛旁邊發現了一個曾堆放過物品的痕跡,堆放的東西應該就是草垛,說明草垛應該被移動過,後來村民的回憶也證實了這一點。將草垛移開後,發現了地上的有一灘並不大的血跡,血跡是滴落留下的痕跡,也就是籃球大小。凶手移動草垛的目的,就是為了掩蓋這灘血跡,同時實現藏屍的目的。


法醫當時就發現了不正常,因為死者是被暴力割喉的,割喉的深度還非常的深,幾乎將頸部割斷,但是現場並沒有發現應有的噴濺式血跡,反而是現場有少量的血液滴落留下的痕跡。這種情況,是完全不符合常識和邏輯的。


法醫百思不得其解,因為搜遍了房屋的前前後後,犄角旮旯都沒有再發現其他痕跡和有用的線索。


李某的丈夫去南方的城市打工,每個月都能寄些錢回來,在那個農村人均月收入一百左右的年代,李某的家庭條件在村裏是比較好的,聽說兩口子打算明年把房子重建一遍,弄個兩層高的小樓。隻是,沒能到第二年,李某就死在家裏的草垛裏。村裏人有知道李某丈夫聯係方式的,趕緊給李某的丈夫發了電報。


警方發李某的身上發現了21元現金,在家裏發現了320元現金,還有一個25000多元的存折。李某還有個銀質的手鐲,也在家中的床頭櫃上被發現。


財物沒有損失,說明不是搶劫殺人,至少不是為了劫財。


死者著裝,除了有拉扯、搬運的痕跡,並沒有衣衫不整的情況,下身衣物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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