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頭,看著自己的腳步。
以前這條路是水泥路,現在都淋上了柏油,高跟鞋踩在上麵還能感覺到細微的沙礫感——四年的時間,把這座城市變了模樣。
城市變了,人會不會也變了呢?
也許她現在回家,她爸不會再拿著掃把趕她走了呢?
想到這裏,藍蘭的腳步一頓,慢慢抬起頭——家已經在眼前。
她家是普通家庭,爸媽是工廠的工人。
二十年前,她媽媽在生她弟的時候難產去世,她爸一個人把他們姐弟拉扯大,因為爸爸很愛媽媽,媽媽去世後,他便把對媽媽的愛加倍灌注在弟弟身上,過分溺愛弟弟,導致他越長大越叛逆,四年前竟然強奸了同班的女同學,被告上了法庭。
當時負責這起案件的警察是一個喜歡她的學長,她爸不知怎麽就知道了這件事,求著她去讓警察放過她弟,她不肯——且不說這種上了法庭的案件根本不是一個警察可以左右,就說她也覺得她弟應該受法律的製裁——他太無法無天,如果現在吃點苦頭長記性,將來指不定還出什麽更大的亂子。
所以她不管爸爸怎麽要求都無動於衷,一直到判決書下來那天,一切成定局,她爸把所有的怨都推到她身上,把她趕出了家門,聲稱再也沒有她這個女兒。
她也是有點賭氣,所以這些年真的沒有回來過,和家裏斷絕了一切聯係。
正想著,小平房裏走出來個中年男人,他拎著垃圾出來丟掉,不期然抬起頭,就這麽看到了她。
兩人都愣住了。
好半響,藍蘭才動動唇,低聲喊了句:“……爸。”
“我回來了。”
才四年不見,藍爸蒼老了很多,腰也挺不直,抬起的頭兩鬢花白,盯著她看了好久才開口:“回來了……回來了就進來吧。”
藍蘭跟著藍爸進了家門,家還是和當年一樣沒有變,牆上還掛著她當年一時興起繡的十字繡時鍾,她看著,眼眶忽然一紅,當年強著怎麽都不肯低頭,現在終是開口道歉:“爸,對不起。”
藍爸的心裏也很不是滋味,看著女兒深歎口氣:“我還以為你真的這輩子都不回家了。”
藍蘭咬住下唇,蹲到他麵前,想說什麽卻不知道該說什麽,眼淚搖搖欲墜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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