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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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N市後,孔樊東有意無意地暗示她,可以替她去處置抄襲這件事。


考慮良久,李苒決定自己去處理這件事,她堅信抄襲者的卑鄙不可能戰勝原創者的正義。


她發了最後一通短信給沈亦清後,便在約定的地點等她。


臨走前,於曉曉問她害不害怕,要不要自己陪她。


李苒想了想:“她才是抄襲的,我為什麽要怕她?”


人按時按約到後,李苒開門見山,她不懂同是創作者為何沈亦清敢如此膽大:“你為什麽拿走我的稿件。”


沈亦清反問她:“大家都是這麽抄來抄去,你為什麽偏要揪著我不放。”


說到李苒揪著她不放時,沈亦清居然委屈的留下兩滴清淚:“我知道你賀家的未婚妻,你的榮華富貴不會因為我抄襲你而改變,我卻要因為你的舉報失去工作,失去讀者。”


“你為什麽就不能放我一條生路。”


李苒以前很厭惡一句話,叫“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其實可恨之人永遠都是可恨的,並沒有可憐之處。


沈亦清來時已經被孔樊東警告過,所以全程痛哭流涕:“我知道錯了,你放過我吧。”


“我好不容易養出來的名氣,在這個圈子熬了這麽多年才慢慢變好,如果你不放過我,我的人生就都毀了。”


李苒覺得很可笑,她並沒有什麽本事能毀掉一個人的人生。


“毀掉你人生的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後來,她不知道孔樊東做了什麽。


總之,很快她就收到了道歉信,還有網站判定《無思量》抄襲《上邪》的通知書。


這件事隻是她創作生涯小小的一個插曲,可麵對人性的惡麵卻比她想象的還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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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J市回來後,李苒便沒再見過賀南方。孔樊東處理完事情後,也消失了。


她跟賀南方的軌跡,一如既往地雲泥不沾。


離她出國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李苒畫完《上邪》的連載之後,打算回老李家一趟。


臨走的前兩天是立秋,她翻著辦公桌上的台本,驟然想起再過幾天是賀南方的生日。


從他二十歲開始,每一次生日李苒都在。


她看著手機裏剛買好的高鐵票,算是給自己一個借口。


很幹脆地把這件事忘在腦後。


每年過生日,賀家的排場都很熱鬧,來賓多的賀家都插不進腳。


這樣看來,自然不少李苒一個。


作者有話要說:  十一點苟一苟二更試試,如果十一點沒有就不要等了。你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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