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數據三國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四回 朱公偉大破黃巾 南法師初進洛陽(14)(1/4)

趙川習慣性的拿錢在手就是一愣。都城盛傳這南燁法師法力無邊,乃是神仙中人。怎麽還懂這套俗禮?再看南燁年紀甚輕,衣著普通,怎麽也不像神仙。不禁疑惑此人偏要帶兵進城是不是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可要說這人是冒牌貨吧,那聖旨又不似作假……


趙川心裏一打鼓,這錢就不敢收了,立刻還給張世平道:“法師這是何意?我阻攔士卒進城也是依法行事,並非刻意刁難。還請法師莫要為難與我。”


南燁見趙川如此也是一愣。他就沒想到靈帝治下還有不愛財的官。其實他也不是犯賤非要行賄,隻是從左豐索賄開始,南燁就明白了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道理。尤其是在靈帝治下更是如此。


那漢靈帝就是個貪財的祖宗,為了賺錢公開售官,售官所得錢款都流入了靈帝自己的腰包。


售官的規定是:地方官比朝官價格高一倍,縣官則價格不一。官吏的升遷也必須按價納錢。求官的人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


除固定的價格外,還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一般來說,官位的標價是以官吏的年俸計算的,如年俸二千石的官位標價是二千萬錢,年俸四百石的官位標價是四百萬錢,也就是說官位的價格是官吏年收入的一萬倍。


段熲、張溫等人雖然功勞很大,聲望也很高,卻也都是先交足了錢,才登上公位的。及至後來更變本加厲,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


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想想看,在這種製度下哪兒還會有什麽清官?


南燁見多了貪官,偶爾見到一個不收錢的城門官還挺新鮮。開始仔細端詳趙川,看著看著就察覺不對。若是這趙川真是清廉似水,遇到自己行賄應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