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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 南燁戲忠定交州 左慈於吉雙出關(17)(3/3)

了些。”


南燁想想也對,自己平定交州之後的確有些忘乎所以,這意識太過超前了些。再說後世就算沒有了皇帝也還有總統、主席、總理、首相……叫什麽不重要,總之一個國家還是要有個領頭人才行。皇帝就先留著吧,隻是這皇權一定要限製住,總不能讓這皇帝為所欲為。


想到這裏南燁道:“好吧!天子還是天子,有些特權也沒關係。可就算是天子也不能不尊天道胡亂而行,天子以下更要守法。‘詔令’和‘上請’一定要廢除。”


南燁所說的“詔令”和“上請”都是漢朝特有的法律製度。漢法的條文分為律、令、科、比四種。律就是法律條文,涉及刑事、民事、經濟等等。令便是詔令,也就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具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威和法律效力,就算詔令有違律法也要按詔令而行。科是律令的補充說明,到了東漢已是科條無限,不計其數。比是比照案例斷案,所謂春秋決獄便是比照《春秋》中的案例斷案。“上請”則是一種法律特權,規定官僚貴族犯罪,一般司法機關不得審理,須請奏皇帝,根據犯人與皇帝的遠近親疏、官職高低、功勞大小決定刑罰或減免。


之所以南燁提出要廢除“詔令”和“上請”便是要廢除皇帝和官僚在法律上的特權,也隻有如此才能讓皇帝和官員不能為所欲為欺壓百姓。


戲誌才盯著南燁仔細看了一陣有些疑惑的問道:“法師欲要做個百姓?”


南燁聞言一愣道:“誌才這是何意?”


戲誌才道:“法師若想為天子必不會廢詔令,若想為臣子必不會廢上請,除非法師想做個百姓。可法師若為百姓則根本無力廢除詔令、上請。法師曾對忠言,天下將要大亂。可忠至今不知法師身處亂世有何等誌向?今日忠鬥膽一問,還請法師見諒。”


南燁被戲誌才這麽一問還真不好回答,因為就連他自己都有些搞不清這個問題。剛到這漢末亂世的時候南燁的誌向是揚名,而揚名的目的是為了安全的活下去。可是後來他發現自己的名聲再大,隻要皇帝一句話就能奪走自己最珍視的人,也能要了自己的命。所以他才決定領兵到交州來,因為有了人馬和地盤靈帝才奈何不了自己。現在有了人馬和地盤,南燁就開始考慮如何立法將皇權和特權關進籠子,讓百姓都過上不畏權貴的太平日子。可是這些顯然不是一個交州刺史該考慮的,除非自己到了董卓、曹操那個層次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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