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是越來越討厭回家了,整個家裏烏煙瘴氣,相比較起來我還是更喜歡工作的氣氛。
以前,我是把工作當成消遣,覺得在這個圈子裏能有點水花,也算是可以在朋友麵前炫耀的資本。畢竟,那時候的我還隻是張家小姐張羽昕,而不是時尚女王張羽昕。
我想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事情,就比如我,演戲這條路走不通,我自然會找別的出路。
“嘿,羽昕。”
經過一家店門口,曾經的友人這樣喊我。我淡淡的看過去,笑了笑“好久不見。”
從什麽時候開始,我漸漸跟從前經常在一起的朋友已經疏遠了。他們現在更喜歡圍著我轉,好像認識我是一件很值得驕傲的事情。
我自嘲的笑了,看來我之前一直想要完成的心願已經達成了。可為什麽我的心卻還是覺得空落落的?
這天,我來到公司,餘姐說有個通告需要我去看一下。
說到我的經紀人,這個餘姐真是讓我又愛又恨,她讓我在短短幾年的功夫在時尚圈站穩了腳跟,卻又是她讓我不準做這個不準做那個。
好吧,我得承認她說的是對,可能是我骨子裏還有點點屬於大小姐的叛逆吧!
在公司裏,餘姐問我“這次從巴黎回來也有一星期了,你都不回家嗎?”
我翻著她給我的通告流程,邊看邊說“有什麽好回的?回去看我那個弟弟嗎?”
她竟然笑了起來“你不想你爸?”
我眨眨眼睛“還是放在心裏想吧,我怕我見到他想揍他。你不是說了嗎?我要注意形象。”
沒錯,當年鄭靈兒還是把那個孩子生了下來,一直暗自養著,直到幾年前才被家裏人知道。因為是個男孩,我爸特別高興。
我就勸了我媽放手,這樣的婚姻守著還有什麽意義?把財產分一分,大家握手言和,好聚好散。反正我現在一個人也養得起我媽,何必在意那些財物?
餘姐有句話說得好啊,有多大能力辦多少事。
就像我,演戲不行,那就換條路,天無絕人之路嘛!
餘姐笑道“你什麽時候這麽聽話了?我覺得你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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