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會突然拔刀砍桌子、砍人……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知道了,放火的是住在東廂的那個人!那個姓何的丫頭!”懷心突然大喊出聲。
道姑們聽得一愣,懷心她在說誰?姓何的丫頭?不少人忍不住拿眼去瞧段曉樓,因為今天大清早,有人曾見他立在東廂院子裏發呆,眼光裏溫柔的能掐出水來。因此小道消息在傳,錦衣衛中的段將軍看上了十歲的何小姐,打算領回家當一個童養媳呢。
果然,段曉樓的俊顏冰寒懾人,他怒視著懷心,道:“縱火燒官已經是死罪了,你還敢攀誣一向與世無爭的何小姐,言語之間更是大大不敬,應當判你一個……”
“我沒有胡說,我有證據,”生死關頭懷心早就什麽都豁出去了,也顧不上尊卑有別,不客氣地打斷了段曉樓的話,“你們快來看這個!”她指著牆邊的一個半圓形的黑印,歇斯底裏地大叫,“我是冤枉的,她才是縱火犯!這是她留下的證據!”
眾人圍過去,細看那個黑印,好像是沾了炭粉後印上去的,隱約看得出是一個祥雲福豬的圖案。
段曉樓皺起劍眉,不悅道:“這算什麽證據?一則未必是何小姐留下的,二則又不確定是什麽時間留下的,可能是很久以前的印記。怎能僅憑一個印記就誣賴旁人?”
廖之遠有點兒幸災樂禍地說:“《洪武刑獄典》規定‘人證為首,物證其次’。你隻有一個模模糊糊的物證,而那邊卻有八十個活生生的人證,她們都眾口一詞地咬定你是縱火犯。兩下裏比較,你絕沒有翻身的可能。”
高絕冷酷地望著天際,拋出一句:“明天中午在山門之前,先上了剮邢再上火刑,以儆效尤!”
懷心涕淚齊出,大呼道:“這個黑印就是何小姐留下的——當時她還是死的,真靜正給她換壽衣,我親眼看見真靜從錦盒裏拿出一個金鎖,戴在了她的頸項之上!那個金鎖上的花紋,畫的就是一隻圓圓的小豬,四蹄踩著流雲,別人決不會有這樣的金鎖!”她一口氣喊完,緩了緩氣又說,“而且,不光我一個人,當時懷冬也看見了!當時我二人趴在窗外看,我還打賭說,那金鎖看起來值五六十兩銀子,懷冬說看那種工藝,至少也值八十兩銀子!”
眾人聽完後一片哄鬧,聽著懷心把事情說得有鼻子有眼兒的,難道真是那何小姐放的火?否則,她金鎖上的花紋怎會不小心蹭到這裏的牆上?她住的東廂離廚房非常遠,隔著十多進院子,她一個養病的大小姐,沒事跑到這裏來幹嘛?
太善眯起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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