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仔細看了看,現在林彥有了【在路上】這個能拿得出手的綜藝,卻還差一個代言,代言產品的銷售量是衡量一個藝人商業價值的關鍵。
在溫鶴眼中,林彥可以不喜歡,但絕對不能沒有。
就他家小寶貝這懶散的性子,代言多了恐怕會不耐煩,所以溫鶴打算給他挑選一個最高檔的,簽全球代言人,時限三年,能比其他雜七雜八代言一堆更有分量。
溫鶴在商業上的人脈極廣,想拿到這樣的一個代言並不難,最後符合條件的有三個:一是手機,二是首飾,三是化妝品。
三個代言都不錯,就目前而言,林彥並不適合代言首飾,他的粉絲並沒有這種購買能力,溫鶴留了手機和化妝品兩個代言,打算等林彥自己挑選。
比起圈子裏大部分經紀人占強勢地位的藝人,林彥的自由度是最高的,溫柔就算再長兩個腦袋也不敢將林彥不喜歡的工作強加給他。
林彥收拾好後就走了出來,他暫時沒有進去的心思,靠在沙發上蔫了吧唧的打遊戲。
私人空間被別人侵占,讓林彥有一種類似於別人穿了自己內褲的膈應感,煩躁的揉了揉頭發。
當溫鶴將兩份代言遞到他麵前讓他挑選時,林彥皺著眉頭看都沒看,隨便就選了一份。
他對溫鶴是無條件信任的,他知道溫鶴不會給自己不好的代言,又懶得仔細看,就隨便挑選了一個。
翻開一看,是那個化妝品的代言,溫鶴放回了辦公桌上,將工作用最快的速度處理完,光明正大的早退,帶著不開心的林彥提前回了家,他清楚的知道林彥不開心的時候更喜歡待在家裏。
回去的路上林彥一直低著頭沉默著,晚霞的紅光落在豪車的車身上,泛著流光。
到家後,林彥徑直去了頂樓的陽台,趴在陽台上盯著樓下花園裏在大樹上打盹兒的野貓,也不知道這隻野貓是從哪兒來的,被養的特別肥。
原本心情不太好的林彥,在看見肥貓晃動的尾巴尖後莫名被治愈了,‘噠噠噠’的就下了樓。
到樓下時,看到麵前的場景微怔。
作者有話說
晚安~
溫鶴:我家祖宗欺負你,是你的福氣。
白梨:這福氣給你要不要啊。
溫鶴:要啊,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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