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樣是同一種東西,閃著奇異光芒的彩蛋。按照說明,這東西的作用類似於彩票,購買之前,誰也不知道裏麵裝著什麽,可能是價值十萬以上的神兵利器,也可能隻是區區幾百信用點,甚至可能什麽也沒有。總之,這是一種帶有賭博性質的特殊道具,每個價值三個神秘水晶
第四樣則是則是一支鉛筆,名字叫做契約鉛筆,一次性道具,說明是可以在契約上進行修改,需要搭配契約橡皮使用。先用橡皮擦除需要修改的文字,再用鉛筆補上。具體能修改的限度,受契約懲罰力度影響。契約懲罰力度越高,能修改的程度就越低。鉛筆價值10神秘水晶。
舉例來說,假如一個契約是要求救出100人,如果懲罰力度高達100萬點,那麽就算用橡皮和鉛筆,也不可能修改契約的主體,最多就是少救兩三個。反之,如果這個契約不怎麽值錢隻有幾千點,那麽可能隨便一改就可以撤銷要求。不過這種情況,與其修改契約,還不如直接違約來得劃算一點。
第五樣和第四樣類似,是一支鋼筆,叫做契約鋼筆,特效很簡單,被這支鋼筆寫下的契約不可修改,違約懲罰翻倍。這東西價值15神秘水晶。
這五樣東西特效都不錯,是外麵買不到的珍惜貨。馬樂看得眼花繚亂,急忙到兌換處,打算先兌換三十個水晶再說。
可是一輸入兌換金額,係統卻提示他,當前可用功績點隻有25點,最多兌換25枚神秘水晶。
馬樂納悶了,自己應該有好幾百功績點啊……他一看自己的爵位才反應過來,現在的功績點是325/300,如果兌換超過25點,自己就會從男爵掉到一等公民,已經升上來的爵位不會回落,所以馬樂現在能使用的功績點隻有25點。
25點就25點吧,馬樂兌換了25個神秘水晶,這是一種圓形的硬幣,通體由紫色的水晶製成,大約與民國時期的袁大頭一般大。
馬樂手裏捧著這些水晶幣,覺得沉甸甸的,媽蛋,看著不起眼,這可是整整50000信用點加上25功績啊!
既然金錢有限,馬樂就不能大手大腳了,他考慮了一下,兩個彩蛋和那個公平骰子都買了,花了11個水晶幣,剩下的,留作下一輪吧。
退出了神秘商店再次進入,商品果然刷新了。
彩蛋仍然有,而且是三個,至於剩下的兩個,分別是代金券和運氣骰子。
所謂代金券,是冒險者向係統賒賬時可以使用的抵值券,麵值二十萬,價格5水晶幣。
當冒險者因為某種原因,被係統扣除信用點,而本身信用點不夠用的時候,便會由係統自動判定為賒欠。而這代金券,就可以在這時候使用,可以一次性抵消最高二十萬元的債務。
這東西聽上去好像很劃算,一萬信用點加上幾點功績就可以換二十萬信用點。實則不然,這所謂的二十萬不可以直接消費,而冒險者也無法主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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