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辰點了點頭,擺了擺手,身旁站著的李雪從包包中拿出一個記事本翻開,開始逐條念起天衡酒店的異常情報:
“關於天衡酒店最早的異常記錄在去年的十一月份,18號夜間,有一對情侶報案稱,目睹天衡酒店內地下停車場有人被殺,死者是酒店的大堂經理吳某,女,34歲,據他們說發現時吳某的屍體就在停車場的B區的西南角落,屍體支離破碎,死狀極為淒慘,但是從碎屍上的酒店製服和胸牌可以辨認死者的身份。”
“我們立刻出動警力調查,可是在報案者提供的地點並未發現任何碎屍甚至血跡,更荒唐的是,在我們調查過程中接觸到了‘被害者’吳某,這位大堂經理活得好好的,胸牌和衣服都完整的穿戴在身上。這件事最後被視為報假案處理,當時並未引起我們的注意。”
“隨後是今年一月份,9日早晨有一位乞討者趙某報案稱在天衡酒店後院圍牆外看到,酒店院內有一個玩耍的小孩被一條大狗咬死,警方前往了解情況,最後確認那個小孩並未死去,而是已經回到了母親的身邊,更沒有發現所謂大狗。”
“然後還是一月,15日淩晨接到一個精神有些恍惚的年輕人王某報案稱,他和三個朋友在天衡酒店後街馬路上向一個紅發女人搭訕,結果其他三人都被那女人徒手撕碎,他僥幸逃得一命。警方前往確認情況,並未在報案者提供的案發地發現任何打鬥跡象。但是他所描述的三個被害者確實失蹤了,這名報案者作為最後與他們在一起的人,成為了第一嫌疑人,被警方控製起來審訊,但是自始至終,他一直都在說那個紅發女人的事,仿佛精神錯亂了一般!”
“本來到現在為止,這幾宗報案隻是被當做假案處理,並未引起我們的注意,可是在今年一月十六號,兩件詭異的事情改變了我們的看法!”
說到這裏,李雪深吸了一口氣,看了看屋內的幾人,才繼續念道:
“一月十六號,一位女人聲稱她的孩子失蹤了,據她所說,當時她正在做家務,孩子正坐在家裏的沙發上看電視,還時不時的與她搭話聊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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