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意的,再說這首歌確實很適合金典公司的新產品,因此幾人都點頭讚同起來。
楊鑫在見自己的助手點頭,轉身笑著對羅楊道:“本來這一次隻是想碰碰運氣,沒想到運氣這麽好,一下就把兩種產品的主題曲全部得到了,真是一個巨大的收獲,這樣吧,我們這下就把代言協議簽一下,羅楊你這首歌的版權還是賣給我們吧,一樣五十萬怎麽樣”。
兩首歌不過花掉羅楊600點積分,能換來一百萬,和一份代言,也算不錯了,羅楊點點頭,楊鑫手下都是專業的,當場就把協議擬定出來,羅楊看了一眼,歌曲版權費還是五十萬,但是代言方麵的協議,讓羅楊有點不滿意,三年兩百萬,這隻是三流明星的代言費用而已,而且時間也太長了吧。
雖然羅楊明白自己現在和那些當紅的明星確實有一段差距,參加想唱就唱這個比賽,隻是讓自己在娛樂圈開始嶄露頭角,而且還沒有獲得很好的名次,雖然最有希望奪冠,但是還沒有奪冠不是,但是羅楊知道自己有娛樂成就係統,以後絕對不止這個成就,這個協議不能答應。
楊鑫見羅楊神色有點不滿意,也沒有不高興,畢竟羅楊幫他解決了兩個產品的主題曲,讓這段時間楊鑫頭疼的事情得以解決,因此楊鑫對羅楊還是很客氣的,不然以羅楊的名氣,楊鑫身為金典公司市場部部長,早就拂袖而去,你一個小明星,讓你代言,三年兩百萬已經算不錯了,還想怎麽樣。
羅楊也明白這個道理,但是絕不能容忍自己三年兩百萬就給賣了,雖然明星出道初期會吃點虧,而且很多不溫不火的小明星想要這個代言都得不到,但是羅楊不在乎,因此羅楊指著協議道:“楊部長,我不是對這個代言費用有異議,但是這個時間太長了,我希望把協議改成一年,一年後,貴公司如果還想續約,可以和我繼續商量,如果一年後我沒什麽名氣,楊部長也可以去聯係其他的明星代言,不用在我這顆樹上麵吊著,怎麽樣”。
楊鑫倒是沒想到羅楊糾結的是這個,要知道現在很多小明星希望代言的年限越久越好,還真沒見過羅楊這種嫌棄時間太長的,對自己未來有信心,別逗了,誰不是這樣,但是有幾個特別成功的,而且就算羅楊一年後名氣稀鬆,金典公司大不了棄用這次代言就行了,損失那點金典公司根本不在意,不過見羅楊一臉堅決神色,楊鑫笑容暗淡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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