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為了升職發財的機會,他什麽都肯舍,阿玫就是例子。再說,他應該清楚重新來我這幹,總比他一個人跟逃亡一樣地當孤魂野鬼好得多。”
組長沉思了一會兒,對調查員說:“給他帶上。”
調查員從兜裏掏出了一個環,說話就要往銘威腳上套。
“這什麽?幹嘛?”銘威下意識躲閃。
“定位儀。如果發現你出城,馬上抓你,到時候你算畏罪潛逃。”
銘威抖了抖戴上了定位儀的腳環,無奈地搖了搖頭。
“你需要多久?”調查組長盯著銘威的眼睛。
“一個月吧。”
“一個禮拜。”組長語氣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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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禮拜後。
嚴皓當然沒有露麵。
同時,銘威開始漸漸懷疑起自己的判斷。
如果,殺害阿玫的人,隻是一個自己不認識的惡棍呢?
也許是單純的劫財?畢竟,據說阿玫的值錢東西都不見了。
那樣的話,還不如找不到嚴皓。無非就是多了一個懷疑自己的人。
距離約定時間隻剩下幾個小時。銘威已經沒有了最初的得意,甚至開始焦慮和恐懼。
他不想替人坐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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