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敲過幾分鍾之後,聽到門鎖“嚓嚓”作響,應該是在用特殊工具開門,走過去,一把拉開五零一室的門。
門外的七八人也一下愣住了,
“敲門為什麽不開?”
“這是我家,國家法律規定,敲門必須開嗎?你們是幹什麽的?”
黃麗表現得不卑不亢。
“我們是市反貪局調查人員,奉省紀檢要求,對黃誌中同誌的居住場所進行檢查,請家屬予以配合!”
為頭的胖子掏出證件晃了一下,
“我爸可是省管幹部,你用工作證證明不了什麽,你必須持法院開具的搜查令,才能入戶檢查!”
黃麗家族本是官僚大族,耳渲目染也知道一些規則,自然不會便宜這幫人。
胖子吃了一驚,從公文包中取出一份信函,黃麗接過一看,卻是一份空白搜查令,頂頭並無名目,署名也不是市法院院長,而是法院審判二庭的一個庭長。
黃麗用手機拍了照,胖子一見,急了。
“這是國家公函,不能拍照留存!”
“為什麽不能?公民有權利質疑和監督司法的公正性,自然有權保留證據!既是公函形式,又何懼公開,何況還須家屬或本人簽字同意,你這次搜查行為,才具有法律效果!”
“你…!你是誰?”
“我是黃書記的長女,我完全可以代表家屬,行駛正當權益!”
“哼!先別囂張,有你難看的時候!都進去!”
“且慢!”
黃麗伸手一攔,那胖子憋得滿麵通紅,
“請你讓開,否則,就定你一個妨礙公務執行罪!”
黃麗嗬嗬冷笑,
“你敢這樣闖進去,我就打斷你的腿,還告你一個暴力私闖民宅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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