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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目標:千萬年薪!(2/5)

甘心就這樣失去這位頭牌。


去掉原先的稅後年薪,再算上漲薪後應該繳納的稅款,續約之後,皇馬方麵五年內將在金毛羅身上多花費7000萬歐元。其實這筆賬算下來還是比再買一位巨星合算,因為頂級球星現在的身價都在5000萬歐元以上,而且年薪隨便怎麽都肯定會超過稅後1000萬歐元。


這已經不是球員第一次在續約問題上戰勝俱樂部了,也不會是最後一次。2010年,曼聯球星魯尼就以轉會同城死敵曼城為要挾,拿到了一份為期五年,周薪25萬英鎊的新合同。


由於根據“博斯曼法案”,球員的合同如果進入最後一年,那麽就意味著他可以接觸任何一家俱樂部,然後選擇直接買斷自己最後一年的薪水離開,或者合同到期後自由轉會。


所以所有那些希望漲薪又不想真的離開的球員,他們的“不開心”和“要轉會”都會發生在自己合同到期的倒數第二年。


日後的金毛羅也是這樣,他的合同將在2015年夏天到期。魯尼更是這樣,還鬧了兩次。2010年當時的他合同就隻剩下兩年不到,這次又正好到了5年合同的第4年,完全有資本繼續玩“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老伎倆。


對於俱樂部來說合同的倒數第二年更是關鍵,一旦無法在這一年完成續約,又沒有能夠以合適的價錢把這位球員賣掉,那麽到合同的最後一年,就將顆粒無收,損失一大筆轉會費。


尤其對於像金毛羅、魯尼和梅西等這些巨星來說,自由轉會更是俱樂部無法接受的。所以在這場續約戰鬥中,隻要球員夠頂級,那麽主動權始終在他們這邊。


而對於球員來說,怎樣來“一哭,二鬧,三上吊”也很重要。最常用的辦法就是通過關係不錯的媒體記者來製造輿論。內容無非是自己被哪家豪門看上了,或者就是自己在球隊不開心。


世界足壇權威媒體《法國足球》就曾透露過,一位頂級聯賽的頂級球員主動找上他們願意接受一次專訪,還爆料稱可能會尋求轉會。他的真正目的就是給俱樂部施壓,能夠提高工資待遇,要知道就在一年前俱樂部剛剛給了他一份漲薪的新合同。


迪甘知道門德斯是在盤算什麽,對於門德斯的念頭,他並不反感,卻也並不十分讚同,因為他還不想讓自己變成一個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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