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五章 世子絕斷,直麵陰謀(3/5)

瞪,被勒死在床上,而婦人之夫,倒臥於地,周身尚餘酒氣,被一把利刃割喉,又刺中腹部十餘刀,連腸子都流出體外,慘不忍睹。


現場遺有剔骨尖刀一柄,其上餘有孟高指印。


而孟高衣上滿是血跡,身上卻並無傷痕。


又有鄰人佐證,稱曾聽郎中之婦說起,這位孟姓好友,委實有不軌之意,婦人深惡,但無奈其夫與孟高交好,還斥婦人多心,誤會舊友。


婦人赤/裸之肌膚,又有數枚血印,一一察較,與孟高指印吻合。


因孟高為九品在職主薄,依大隆律,凡吏員涉案,皆由縣上一級州衙審理,故而,此案由施德親審,極快便有論斷,孟高酒後亂性,趁著好友大醉,人事不省,竟企圖奸淫民婦,後,郎中酒醒,正見孟高殺妻,遂上前製止,無奈其體力身高本不如孟高,兼著是大醉初醒,心有餘而力不足,反被早有準備的孟高殺死!


那把剔骨尖刀原是被害者家中常備,應是孟高趁好友飲醉,私藏於身。


罪證確鑿之下,孟高狡辯不得,在口供上摁下指印認罪,被押死獄,隻待刑部複核處死。


一應口供、堂錄,皆在施德手中,天察衛不能目睹。


而這一場審案,並未公開。


虞渢可以想象,將來刑部複核,也不會公開審理。


區區九品主薄,又不涉及謀逆、謀反重罪,沒有經天子複審的資格與必要。


刑部那些人,起碼品級略高者,此時還不會為了此等小事,違背金相的“授意”。


可巧,死者是名郎中,偏偏就是名郎中。


孟高究竟因為何故,才“行此”惡事,已經勿庸至疑。


但這時還不是追究的時候,假若這時讓施德察覺孟高為他所薦,必然會導致孟高遭遇滅口。


而他這個欽差,隻有賑災、察匿之權,無權幹涉刑案之事。


似乎,已經沒有留在郫南的必要,主戰場還當在並州城。


且待堤毀洪泄,萬傾良田成汪澤之勢,而定河下落水勢終於減緩,沿河諸縣再無洪澇之虞,世子車駕總算回程。


而並州城裏,也已經炸了鍋!


最為焦急之人,當數施德,他完全沒想到世子短短數日,就察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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