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飆車黨的末日(1/4)

“這件事……有沒有商量的餘地?比如說給車牌和人臉打碼什麽的。”劉思倩自認無法阻止楚扉月行為上的暴走,既然如此,那就做出一些保護性的工作好了,比如說讓這件事對當事人的刺激降低。


然而楚扉月用看傻子的眼神在看著劉思倩,緊接著就說道:“你覺得呢?以前那些超速的,你覺得警察會不知道當時車上坐的是誰麽?為什麽最後總是高高拿起輕輕放下,你心裏不比我更清楚。”


天朝對於超速這種違法行為的量刑認定實在太輕了,就算超速百分之一百五,小麵包在限速八十的地方開到207,也頂多是駕駛證扣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對他人和自己生命的不尊重,得到的裁決卻隻是幾天的工資,那種人就不該拿駕駛證,結果卻隻是扣了12分,去車管所再考一次駕照就能繼續上路了,可能發生的那麽嚴重的後果,搭配的卻是這麽輕微的處罰,真的正常和正確麽?


其實天朝本身的量刑就很有問題,對別人的故意傷害卻會因為態度良好和主動投案自首而減輕處罰,這明明是罪犯應該做的本分的配合,結果現在卻反而變成了罪犯的功勞,需要對他進行獎勵。憑什麽啊,罪犯應該獲得多少刑罰,和他們認罪悔罪的態度根本沒關係,而應該是看他們犯了多少錯誤。沒有誰犯了罪之後不後悔的,難道後悔了就應該讓他們的懲罰變輕麽,這樣的話,誰又來給受害者一個交代。


如果法院給予的懲處並不能令人滿意,楚扉月就要幫受害者套一個公道。既然對這種行為深惡痛絕,那就想辦法去杜絕它。楚扉月打算用自己的辦法來將超速和飆車這些事從此從這個世界上絕跡,至少在天朝區域內,讓這兩種行為成為過街老鼠,誰也不敢犯這些過錯。


還有什麽比信息公開更具有威懾力的?別扯什麽個人隱私,當你犯罪的時候,你就不再是人了,罪犯是沒有權利要求個人權利的。至於你的隱私權得不到保護?你在犯罪的時候想什麽了,非得到現在才後悔,晚了。反正楚扉月就是要這麽做,自從發現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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