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孔明燈尋屍術(1/3)

最終,陳雨雖然千般不情願,還是被我給勸走了。


我跟她說我要換衣服,你再不走我舉報你知法犯法。


陳雨走後,沈玹柔說下午沒什麽生意,就把店裏的架子挪了一下,在後麵給我隔出來一小塊地方,放上折疊床就能休息了,隻是洗澡的問題沒法兒解決。


看著她一副“這都是我應該做的”的樣子,我心中還是有些愧疚的。


大老遠把人家拐出來,好不容易開了個小店,有了安生立命的地方,結果才開了兩天就往外麵跑兩天,把她一個人丟在店裏看店,屬實有些過意不去。


接下來的幾天,我幾乎沒有再亂跑,就在店裏守著,有客上門就做做生意,沒客人的時候就給沈玹柔上上香。


閑暇時再陪她玩些小遊戲,晚上關了店也能陪她出去轉轉,生活倒也輕鬆自在。


這段時間,陳雨再也沒來過,墨爾本大學的張國興偶爾倒是來過幾次,送了些小禮物和吃的,也不管沈玹柔收不收,直接放在櫃台上,打了個招呼就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自從上次早上陳雨送我回來,懟過那倆老太太後,我的門前再也沒有被倒過垃圾,有一說一,張國興他老爸的招子是真的沒有陳雨硬。


這樣的日子並沒有持續太久,很快陳雨那邊就給我來電話了,說盡快來警察局,出事了。


接到電話後我很快便到了警察局,找到了陳雨所在的辦公室。


辦公室中有七八個工位,有一半是空的,沒有人使用的痕跡。


郝雲飛,陳雨,以及上次跟郝雲飛一起審訊我的那個女警察,早已在這裏等著,見我一到,立刻圍了上來,把發生的事情全都說了出來。


這裏插一嘴,最開始跟郝雲飛一起出警的那個胖警察,也就是郝雲飛的師傅,說心髒受不了,申請調崗了。


原來,那具男孩的屍體,不見了!


上次我跟陳雨去過之後,檢驗科複查了幾次,並沒有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


直到今天上午,他們那邊的人大掃除,清點屍體時怎麽也找不到那個男孩的屍體,便立刻把消息傳回了他們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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