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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人才恍然大悟,敢情是馮軍假傳旨意,好在那塊地還沒賣給魏國棟,還有的救。杜民生聽後也是鬆了口氣,暗裏僥幸不已。
但馮軍愛人那邊出了岔子,她找遍馮軍所有的銀行卡,都沒找到那二十五萬,後來查詢交易記錄,才發現馮軍已經把那二十五萬還給了催債催得最急的幾個親戚。這筆錢既然已經送出去了,自然是沒有收回來的道理,而馮家又已沒有任何存款,也就還不上魏國棟這二十五萬,這可該怎麽辦呢?
好在魏國棟還比較仗義,聽說馮軍因為債務跳了樓,多少和自己有點關係,家裏隻剩孤兒寡母,家庭境況是雪上加霜,便大手一揮,說這二十五萬不要了。當然,這與其說是仗義,倒不如說是有錢,沒把二十五萬看在眼裏。
至此,魏國棟這事也就算是搞定了。對於杜民生來說,馮軍帶來的禍患已經全部消弭,不過還有一件小事,就是他還要重新選個秘書。
至於馮軍留下來的千萬巨債,自然是轉移到繼承人身上,繼承人按順序分別是他的老婆、孩子、父母。如果他老婆繼承他留下來的遺產,比如房子中屬於他的一半,或者他的存款,那他老婆就要同樣繼承這筆債務,但隻在得到的遺產範圍內償還債務,超出遺產價值的債務可以不償還,也就是繼承多少錢就還多少錢,不用拿自己的錢還債(這一點設定很人性化);而如果他老婆放棄繼承他留下來的遺產,那也就不用繼承這筆債務。
現實中,馮軍沒有留下任何存款,隻有家裏那套房子一半的所有權算是遺產,他老婆如果想要繼承他那半套房子,就要接手他的債務,然後必須用那半套房子還債;他老婆如果不想繼承那半套房子,那就不必接手他的債務。但不管怎麽說,那套房子都是保不住了,總要賣掉後拿出實際賣價的一半還債,區別隻是由誰來還,是馮軍愛人,還是法院執行。
市區裏一套普通的房子,價值也就是六七十萬的樣子,按七十萬算,一半是三十五萬,而三十五萬對於千萬債務,無異於是杯水車薪。每個債主、也即馮軍夫妻的親朋好友們,也就是能夠拿到幾千到幾萬不等,欠的多的多拿些,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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