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富也好,它雜亂也好,總之你還得去,你是離不開它的。
這天,我看到了一篇這樣的文章,說是某地有一個中學出現了嚴重的校園暴力,幾個痞樣的女生逼著一個女孩下跪、脫衣,女孩不停地求饒,反倒更加刺激了她們的獸欲,於是她們又開始狠勁抽打她,甚至給她口裏塞上了黃瓜用以侮辱。據說還不是這麽一次,期間已經有過好幾回。這個女孩受到了極大的刺激,神經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幾次三番想著自殺。後來,女孩父親知道了真相,去學校討要說法,學校礙於其中一人有很強的背景,選擇了息事寧人,嬉皮潦草給了個通報批評,就算是有了交代。他又去找她們的家長,不僅沒有討來公道,反被奚落辱罵了一番。這個父親義憤到了極點,於是持刀到學校砍傷了其中的兩個人,當然很快就他被抓了起來。對於這種嚴重的社會治安事件,當地法院很快也給出了判決。因為這個父親的不理智行為,被以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為由判了七年刑罰。
當我看到這樣的一個帖子居然沒有多少流量的時候,我不僅充盈著悲哀更滿懷著憤怒。但因為我是一個具有法律資格的人,很快我又冷靜了下來。於是我借這篇文章通過法律的角度做了點評。我既表達了對校園暴力的憤怒,又凸顯了法律的不可逾越。當然,最後我也從一個父親角度上做出了對他的底線理解,盡管他麵臨七年的牢獄之災,但他肯定沒有什麽可以後悔。因為他以他的不理智,給欺負女兒的人展現了一個不要命的爸爸。
因為自己受到精神上的困擾,文字裏自然有很多的別別扭扭。但不管怎樣,我認為我還是很客觀地擺出了一個事實和一堆的大道理。
可惜,因為截取了這個網友的部分文字,在此基礎上又發表了自己的感想,這麽一點文字差點給我帶來了牢獄之災。
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進派出所,因為一個地名,他們說我發布了不實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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