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伢伢長大,好做買賣。買賣賺錢,買雞買肉過年。過年過得好,娶個大嫂……”
歌聲一響,江涵真的是感覺無比踏實,仿佛整個人都被溫暖包圍著。
然而另一邊的劉二卻慘了,玉娘的聲音一響他就驚醒了,而且自昨天開始也不知道是不是幾天都沒休息好的原因。
隻要玉娘一唱,他不僅僅隻是感覺陰風陣陣,甚至腦海裏還不斷的湧出自己曾經殺人越貨時的場麵。
到了今天,甚至連他心裏藏得最深的那件事都給翻騰出來了。
兩年前,劉二十五歲生日那天,他跟著劉六和劉大第一次在江上做買賣,在岸邊大樹下上船的是一對父女,父親四十多歲,幹瘦幹瘦的,而且後背有些佝僂,閨女二十來歲,長得不算特別好看,但那倆眼睛就跟會說話似的。
看穿著打扮和帶的東西,估計這父女倆是賣唱的,因為當爹的那個背了一支琵琶,而且爺倆穿的挺一般,一看就絕對不是什麽大富大貴的人。
但一般能坐船出去的人也不會特別差,於是劉六上去三套兩套就給套出來了。
這爺倆兒還就是賣唱的,賣唱的時候讓吉安一個行商的老爺給看上了,當爹的一看這也是個歸宿,結果就答應了閨女去給人做個通房丫頭。
這個商賈還算不錯,臨走的時候給扔了十兩銀子,全當是把這個姑娘買下來了。
十兩銀子在這個時代,特別是對一般老百姓來說,絕對是一筆巨款,有了它至少能置上兩畝地。
買是買了,可人家也有個條件,那就是得讓這當爹的給閨女送到吉安去。
那還有什麽可說的,十兩銀子呢!送一趟又怎麽了?更何況自己送送閨女也當是解解疼了。
但老頭兒哪知道劉家爺兒仨是怎麽回事,正所謂財不露白,雖然這十兩銀子對劉家三賊來說算不得特別多的錢,但也不少,於是天剛一黑,三人將船劃到江心就直接動手了。
搶銀子不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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