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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整肅(4/4)

遺條例林林總總三十餘條,耗費了宋楠大量的腦細胞,大多數都是根據後世自己管理企業的經驗得來,宋楠認為管理企業的團隊跟管理一個衙門有共通之處,無非是獎懲分明調動積極性創造性和主觀能動性罷了。按照後世的管理企業人力的辦法來畫瓢,雖有可能超前,但決不至於變壞,隻會變得更好。


唯一的問題是,這麽算下來,宋楠每年要花費七千多兩銀子進去,這些錢找牟斌要是不可能的,隻能自己扛著;好在四家一品鴨店月進八千多兩銀子,對宋楠而言,這點錢也不算什麽,還能抗的住,就當是投資錢銀為自己謀個資本罷了。


搞出這麽大動靜,宋楠也不得不跟孫玄和牟斌打商量,他親自撰寫公文解釋自己這麽做的理由和目的,強調整肅的必要性,將之與東廠的暗鬥掛鉤起來,並特別強調,不要總衙一分錢投入,試驗一年時間,不成便主動撤銷。


牟斌和孫玄接到宋楠的上報驚訝之餘不免有些期待,牟斌自然知道錦衣衛中人浮於事的糜爛,隻是下不了狠心去治,也尋不到有效的辦法,既然宋楠願意將正南坊當成試驗田,何妨讓他去折騰去,弄得不好在去斥責他便是。


唯一讓牟斌不快的便是宋楠的先斬後奏,公文送達的時候,六十餘名錦衣衛旗校已經被除名卷鋪蓋,而宋楠的條例補遺也已經公開宣布;但這麽點不快很快就煙消雲散,公文末尾的那一句話讓牟斌覺得自己若不答允似乎有小雞肚腸之嫌,那一句是這麽寫的:卑職不會申領一兩銀子的撥款,新條例產生的所有額外開支一概卑職自己砸鍋賣鐵想辦法自理,肯請牟指揮給卑職一個為錦衣衛的未來效力的機會,牟指揮眼光高遠,當知卑職此舉不為己私,實出公心,也定不會怪罪卑職擅自從事。


牟斌何嚐不想錦衣衛能勵精圖治改革弊端,宋楠不要銀子貼錢幹事,自己要是這個權力都不給他,也有些說不過去;加之宋楠好歹來到錦衣衛之後扭轉了和東廠之間的局麵,從這一點上來說說,牟斌也不便駁了宋楠的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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