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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五二章 劉瑾的改革(1/3)

第三五二章


雖知道劉瑾的意圖,但宋楠並不打算無端的阻撓其事,為了反對而反對那是愚蠢的行為,如果劉瑾的措施真的能考慮民生的同時又能增加朝廷的收入,就算他是劉瑾提出來的,宋楠也會投上讚成票。


對宋楠來說,大明朝的馬政和屯田製度還需自己好生的了解一番才有發言權,數日之內朝廷上下的爭論議論之中,旁聽的宋楠也很快弄明白了怎麽回事。


大明開國時百萬大軍中騎兵占據三成之多,戰馬戰死老死或被侵吞私賣等原因,每年朝廷要在軍隊須得增補十數萬頭方可維持數目;太祖爺覺得這項費用實在太大,於是便命民間輪養,於是乎江南江北大明各地,無論適合不適合養馬之所,都規定數戶共養一馬,病責共治,死則均賠,養馬成了大明百姓的一項義務。


初始此法尚有效,但到了成祖時的數次北伐,大明朝的戰馬損失數十萬匹,乃至於數十年內無法恢複,導致邊鎮騎兵數量少,被迫采取築城寨據守之策,而從不敢有騎兵大規模對戰之例。自弘治年間起,為了加強邊軍騎兵,朝廷每年都要拿出一百多萬兩銀子單獨在國內外采購戰馬充入軍中,今年自然也不例外。戶部便是因為這筆銀子太過龐大,這才拒絕了兵部今年要的銀子。


大明朝的財政收入實在是不高,每年財政收入不過一千三四百萬兩上下,偌大一個大明,內外用度何其龐大,況且還有許多錢用到不該用的地方。譬如說前年和去年內廷修建豹房,重修廣寒殿以及整飭了瓊華島一項,除了用掉了內承運庫的八十萬兩存銀,還從戶部弄走了數十萬兩。當然為了堵住文官們的嘴巴,劉瑾用的是‘暫支’的名義。


財政的拮據已經成了大明朝最大的難題,處處要用錢,卻年年財政收入銳減,固然有天災之故,更是因破產百姓越來越多,導致流民增多之故。


而劉瑾的改革措施的核心內容便是重新丈量全國田畝,清退私人侵吞的田地,發放給無地之民耕種,讓流民回歸土地落戶耕種;同時提出邊鎮屯田軍戶原本隻需提供當地駐軍軍需之糧,現在也需要交納賦稅,用以增加朝廷收入。


與此同時,在馬政上改弘治時一縣二百三十匹的養馬定額為一縣四百匹。其理由來自於第一項流民歸田之後的戶數增多,人丁增多的假設,若不足養馬之數,則以每匹三十兩紋銀納收。


乍一看,這兩項措施對於民間大量私吞田畝帶來的流民流離盜蹠蜂起的情形看似有懷柔之效,且能杜絕流民以流離之名不願承擔各項義務,包括徭役和養馬的義務。看上去很美!但宋楠總感覺哪裏不對勁。


宋楠是知道老百姓的生活的,蔚州時接觸的軍戶之家頗多,軍田被邊將侵占,禦使軍戶之家耕種之事也是極為尋常,而軍戶之家名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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