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端來醒酒湯。
三年後,父親娶了母親。
在兩個嫡子接連死去後,才留住了他的性命。
或許是為了彌補自己的遺憾,與王氏的婚約落到了程憺身上。
父親從小就坐在輪椅上,他身體羸弱,病痛纏身,能堅持著活到五十幾歲,已經是奇跡。
而今,也算是一種解脫。
娶王氏女,娶就是了,兒女私情不是程憺應該放在心上的事情,比起程氏的複仇之路,實在是太微不足道。
所以當程憺驚覺,自己對那孩子太過在意的時候,他覺得十分不可思議。
他不允許自己有弱點。
小女郎十五歲及笄,程憺出征燕山,沒有趕上她的生辰。
燕山盛產胭脂,色澤如血,荼蘼豔麗,他騎馬走在回京陵的路上,想著,那孩子一定喜歡。
十五歲的女郎,長大了,可以嫁人了。
他記起之前問她,想要嫁給一個怎樣的人。
那孩子沉默了,斂下笑容,幹淨的眼神泛起悲傷,良久,才輕輕說道:“要嫁給像阿爹一樣的人。”
柔軟卻又堅定。
當時覺得孩子氣好笑,可如今想到是否要為她尋一個郎君,心裏卻下意識地抗拒,甚至產生其他的情緒。
那般幹淨可愛的小女郎,被他從八歲嬌養到十五歲,怎麽能任由渾濁之人玷汙?
別人能把世間最好的珍寶都留給她嗎?
她還那麽小,那麽幼弱,卻已經長成了純稚嬌豔的模樣。
眼睛生得勾人,卻因為從小被關在籠子裏,心裏還住著個孩子,看著那雙滿是天真的眸子,誰會忍得住不去毀了她呢?
程憺走過廊橋,看著原本正赤著腳,快樂地蕩著秋千的小女郎,雀躍地朝自己奔過來,臉上帶著因為蕩秋千而泛起的紅意,遠遠地喚他:“程叔叔!”
忘了穿鞋子的小腳丫,又可愛又可憐。
程憺假裝沒有看見,從胸口拿出來那盒胭脂,她果然歡喜得不得了。
下一刻,她打開盒子,用嫩嫩的尾指沾了一點,塗在自己的嘴唇上。
因為看不見,那一抹紅塗得不甚均勻,可她看向自己,問自己好不好看的時候,程憺突然就知道了,自己為什麽會抗拒,又為什麽會……嫉妒。
她臉上的淺紅,與唇上的胭脂相交映,竟透著一股情欲的味道,無端地生出媚意,卻偏偏睜著一雙水潤無辜的眼兒,望著他。
程憺沒有哪一刻比此時更加清楚地意識到,這孩子是真的長大了。
長成了一個連他都為之悸動的麗人,叫他占有的欲望來得猝不及防。
太過美麗了,又嬌氣脆弱,程憺對她們原本一向是無動於衷,如今卻喜歡上了這樣的一個小東西。
是啊,喜歡。
他無法控製,不可自拔地喜歡上了自己養了七年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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