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五章:我李悅是個本分商人(求訂閱)(5/5)

前,根本無法在軍備點進行任何交易,自然也就不能用寶物兌換軍功,而10萬軍功又不是小數字,軍備點可沒有利息提供,就算是真神,大多也不會留這麽大數額的軍功在裏麵。


換成寶物,增添實力不香嗎?


而且,留怎麽大數額的軍功,隻為了與任務失敗‘功過相抵’,那還來軍隊幹什麽?


更何況,價值10萬軍功的寶物換取一件真神級屍體,不僅可以保命,那具真神級屍體同樣可以兌換一萬軍功,此消彼長,自然也就算是節省一萬軍功。



當然,到最後羅峰也就是賣出去一個真神級屍體。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普通軍士也都是宇宙之主層次,怎麽可能有多少能拿出價值10萬軍功的寶物?就算有,本身的實力也都在水準之上,自然也就不會去擔心任務失敗的後果。


不過從這點也能看出來羅峰並不算太缺少軍功。


畢竟,相比10萬軍功的價格,3~5萬反而對他來說利益更大,因為價值10萬軍功的寶物那些軍士根本掏不出來,但若是3~5萬的話,咬咬牙還是沒問題的,羅峰當時手中有超過30具真神屍體,即使是按照3萬軍功的價格,也能得到百餘萬軍功的收益。


而按照10萬軍功的價格,他最終隻能得到40餘萬軍功的收益。


這二者之間的差距,可是至少三倍!


但羅峰的決定便是如此,這也跟他的性格有關係,他的性格跟李悅差距不大,屬於那種以德報德,以直報怨的性子,那些軍士此前為了搶羅峰的軍功來拚命殺他,可謂是將羅峰得罪死了,也就是考慮到十萬軍功的價值,他才給出10萬軍功的價格,否則的話大抵直接無視那些軍士的哀嚎。


因為羅峰根本不在乎他們的死活。


這個局麵,換做李悅的話,也八成會這麽幹。


不對,也說不準。


或許還是會掛出3~5萬軍功的價格的,隻不過不會賣給那些得罪他的軍士罷了。


什麽10萬不10萬的。


他直接不賣。


貴賤不賣!


等死去吧。


反正那是一整個軍隊,未完成任務的又不可能隻有自己所居住的小隊中有,把那些得罪自己的無視,剩下的軍士數量別說幾十具真神級屍體了,就算是上百具也能輕鬆吃下。


這樣的話,既能讓自己心情舒暢,還能賺取到更大的利益,豈不美哉?


而且,那些沒得罪自己的,也能在這方麵享受到一定的實惠。


做生意嘛,要本分。


而他李悅,就是個本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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