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四章:跳梁小醜(1/4)

就在巴黎和會第一階段結束之後,一月十五日,正式就第二梯次的戰爭國利益問題進行商討。    中華民國提出了四項決議,撤消領事裁判權、歸還租界、關稅自由權、撤退外隊、巡警。    英美法三國表示全部同意,這不是板上釘釘的事嗎?一個崛起的大國理當擁有自主權,而且這樣提出也算是中華民國給他們麵子了,不然直接被打出來多難看呀!    但是會場上有一個另類,日本代表牧野伸顯表示反對,並且提出中華民國應遵守《一十一條》。    “我日本身為協約國一員,為和平犧牲良多,如今德國占據之青島應交由我方管理。”    如果按照原來說的話,那這話也沒錯,弱者沒有權利,中華民國本就是列強砧板上的肉,豈不是想怎麽切割就怎麽切割?    可現在不一樣,中華民國的實力並不遜色於日本,在某些方麵甚至超過了日本,動輒就可調動數百萬陸軍,不容得英美法重視。    馮庸早知道日本會出陰招,隻是沒想到他們能憋這麽久,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    顧維鈞當即回道:“我中華民國是擁有完整主權的國家,山東是我國至古以來擁有的領土,不容許任何人染指,豈不聞天下有這樣一句話,伸手必被剁。    更何況我中華民國同樣是協約國一員,為和平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數十萬華工埋骨他鄉,這難道不是我們應得的嗎?”    又一名日本代表跳了出來說道:“大日本帝國的榮耀不容許他人玷汙,山東青島、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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