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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溫品堂的目的(1/4)

萬傾思一直派人監視著安如,今天早上醫生給她檢查完後,人就突然不見了。


“自己跑了?”阿莎楞了楞。


“不像,她住院的時候除了手機什麽都沒有。”萬傾思皺著眉頭,這事太蹊蹺了,就算安如有天大的本事忽悠粉絲給錢幫她離開,可哪個粉絲有那麽大本事能神不知鬼不覺的就把人帶出去?


阿莎想了想:“你查過安如的底細嗎?”


“查過。”萬傾思一向謹慎,簽她的時候就調查的清楚。安如是農村出來的孩子,一直在酒吧唱歌,生活也很簡單,除了跟樂團的鼓手同居了兩年以外,沒有什麽朋友。


“你當初……是怎麽看上她的?”阿莎問的意味深長。


萬傾思捏了她一下:“什麽叫看上,那天她在酒吧唱的歌,是你經常聽的那首。”


“纏綿?”阿莎恍然,她很少聽歌,唯一聽的就是這首了。


“嗯。”萬傾思點頭,“當時我腦子裏都是你唱那首歌時的樣子。”


阿莎臉紅了紅,又把問題轉回去:“所以,她不可能認識什麽厲害的人物。”


“我已經叫他們去查了。”萬傾思不想她被這種事困擾,換了個話題,“德普說你肯定能憑這部戲拿獎。”


阿莎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有什麽奇怪的!我演技那麽好,你看看外麵現在都怎麽說我。”


萬傾思笑了笑,想到報紙上那些評價。什麽星光老板眼光奇葩,喜歡無腦蘿莉。新人玫景白癡演技出演大片,萬傾思投擲千金捧女人。


“如果今天我是贏氏千金的身份,恐怕他們就會說我天真可愛,純情玉女了。”阿莎撇撇嘴。


捧高踩低這種事情,在娛樂圈最正常不過。


萬傾思打趣她:“還不是你自己要折騰,回頭我看你怎麽變回來。”


每天一回家,萬傾思第一件事就是把阿莎臉上那層皮扒下來。其實,即便是阿莎偽裝成玫景的模樣,熟悉的人還是一眼就認的出來的。


因為眼睛,隻有他的阿莎,才會有那麽剔透幹淨的眸子,即使變成了毒女,她的眼神也依舊清澈。


但是今天,萬傾思打開門臉就綠了。


“白……起……”他咬牙切齒的看著坐在沙發上喝紅酒的男人。


阿莎拍了拍萬傾思的背順毛,沒好氣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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