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二十六章 投名狀(4/4)

“我們也會跟負責希爾頓酒店事件的同事交流。”


“如果你當時確實是自衛反擊,我們會還你一個公道的。”


“海島分行的黑錢一事,商業調查科也第一時間跟進了。”


“是黑是白,有沒有你唆使,很快就會有結論。”


“不過在案子調查清楚之前,警方需要扣留你四十八小時。”


“四十八小時後,案子如果查清,你是清白,你就可以離開。”


“如果到時還有解不開的疑點,估計會要你再逗留四十八小時。”


臨近黃昏,朱署長看著唐若雪彬彬有禮開口:“希望唐總能夠理解。”


幾個負責記錄和錄像的探員,也把口供放在唐若雪麵前,讓她確認之後簽名。


“麻煩朱署長了,我理解你們的工作,不過也希望你盡管調查清楚,還我清白。”


此刻的唐若雪已經冷靜了下來,目光平和盯著朱署長出聲:


“對了,還有林思媛那個女人,你們要派人死死盯著。”


“她是我海島分行的負責人,有一定的資金權限,髒錢行徑就是她誣陷我的。”


“不,應該說就是她用自己權限做的,然後為了逃脫罪行扣到我頭上。”


“你們要盯著她,免得她跑了,或者把海島分行的錢轉走了。”


她一邊簽字,一邊提醒朱署長:“你們千萬不要被她報案人身份迷惑。”


林思媛如果跑路或躲起來,很多事情就掰扯不清了。


事情一旦無法對質,唐若雪難免要多呆幾天。


聽到唐若雪的話,朱署長義正辭嚴:“唐總放心,我們有分寸。”


“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冤枉一個壞人,這是我們的宗旨。”


隨後他對著一個製服女子手指一揮:


“陶夏花,送唐總去收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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