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香江大亨 > 章節內容

我的書架

第二百五十六章 最佳合作人(2/3)

可沒有幫別人宣傳品牌,最後卻一分錢都撈不到的雷鋒精神。他做了這麽多事情,不是為了做雷鋒,而是為了讓自己賺錢。電影的影響力太大,那是李明豹需要賣錢的大殺氣。


既然要賣錢,就沒有白白給別人做廣告的道理,潘笛聲雖然現在有點錢,但李明豹卻不想讓潘笛聲在這個上麵付出太多,那樣對於潘笛聲沒有多少好處,還會耽誤其他的事情。


所以在停頓了一下之後,李明豹對著潘笛聲說到:“電影做廣告,的確是一個好的手段。但是潘先生,在我的電影裏麵做廣告,那價格可不便宜啊。你覺得就你現在這點身家,能在我的電影裏麵做幾個廣告?


雖然我現在在電影方麵,就接了兩個廣告,一個廣告賣出去的價格是五十萬美元,另外一個價格是三百萬港幣。並且這三百萬港幣,還並不是我原本理想當中的價碼,隻不過是因為向氏兄弟他們和賭王有著另外的交易,所以價碼才會那麽低。


這麽多錢,你覺得你能承擔得起麽?並且就算是你能承擔得起,我也不建議你在我的電影裏麵做廣告。因為你手裏麵的品牌,僅僅是做的代理,而不是你自己持有的品牌,你花費了大價錢給別人的品牌做廣告,最後得到收獲最大的,可不是潘先生你啊。這樣的虧本買賣,我不認為你能做得出來。”


聽到李明豹這話,潘笛聲原本還想長篇大論,結果一下子就把話咽在了喉嚨裏麵。因為李明豹說的這些東西都是實事,他雖然說是要把品牌拿到電影上麵去做廣告,但他卻真沒有想過要花自己的錢,畢竟之前李明豹說把他當作馬骨。


在他想來,作為馬骨的自己,肯定是有一些好處,就比如能讓自己手上代理的品牌免費獲取一些廣告的位置。但沒想到李明豹壓根就沒有打算在電影上麵對自己的品牌做宣傳,這樣一來,李明豹的馬骨定律,到底要怎麽實現呢?


看到潘笛聲那一臉疑惑的模樣,李明豹笑了:“潘先生,要知道做廣告這種事情,可不單單隻有電影才能辦到,你當初才把品牌拿下來的時候,是怎麽做的廣告呢?”


“李生你是說報紙?這倒是一個不錯的主意。要是報紙上報道了明星代言我的品牌,並且時常戴著我的名牌,那麽香港人恐怕很快就能夠了解名牌的意思了,李生的想法真是好,這樣即不過多的宣傳,讓品牌占了便宜,也能快速的打開香港的市場。”潘笛聲先是疑惑,然後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樣。


“潘先生,要僅僅是報紙,你不覺得還是有些推廣得慢了些麽?畢竟現在的報紙僅僅是黑白的,又不是彩色的,就算你在報紙上文字寫得再好,也不是那麽的直觀。真要讓大家看到品牌的好處,最為直接的還是影像類的東西。不知道潘先生你對於雜誌有什麽看法?”李明豹慢慢的誘導到。


“雜誌?”潘笛聲這個時候腦子已經開始迷糊了,誰叫李明豹說的東西,跨度實在是太大,一會兒電影,一會兒報紙,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