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豹和潘笛聲都不是拖遝的人,所以在雙方有了基礎的了解以後,就開始各自的行動了。潘笛聲需要在最短的時間裏麵,把一份嶄新的時尚雜誌給打磨出來,而李明豹需要安排自己旗下的演員,把各種類型的照片,給弄出來。
一般人想要辦雜誌社,是很麻煩的事情,創刊就需要花費不小的功夫,除非他是辦的地下雜誌,就像模仿龍虎豹,但非常粗糙的那一類雜誌,就不需要走正規的程序。反正他們是打算撈一票就走,雜誌的好壞對他們沒有影響。
但時尚雜誌是走的上層路線,方方麵麵都需要合法化,要不然,那些人也看不上。以潘笛聲的關係,想要在香港拿下一個刊號,並不是十分的困難,即便是他從來都沒有做過這一行,但他有錢,就能招募各個類型的人才為他所用。
可對於潘笛聲來說,創辦新刊的速度,還是有些慢,籌備工作,就需要花很久的時間,這事情如果單單是他在做,他或許不會在乎時間長短,畢竟創刊之後的內容,還需要他手下的人慢慢的規劃,那也需要時間。
但問題是他現在還有一個合作者李明豹,雖然李明豹沒有在時尚雜誌社裏麵參股什麽的,但要動用到的演員,可都是李明豹的手下,再加上這個雜誌本來就是李明豹給他的提醒,算起來李明豹才是真正的創始人,隻不過李明豹這個創始人看不上時尚雜誌這麽一點小東西,所以才讓潘笛聲來搞這東西。
有了李明豹的壓力,事情的快慢自然就不能跟著潘笛聲的想法走,必然是需要很快就完成,爭取早日把這個問題解決了,在春節前後就把時尚雜誌給弄出來。
現在到八三年的春節,也就不到半個月的時間,要是創立新刊,並且還要找一個新的雜誌社辦公地點,還要聯係印刷商,這工作量實在是太大,根本就完成不了。
所以在接到任務以後,潘笛聲就直接在香港收購了一個老牌的雜誌社,然後用這個雜誌社的基礎,來弄自己的時尚雜誌。而收購雜誌社的行為,在香港算不上稀奇,別說雜誌社,就算是報紙,除了最上麵的那幾家報紙還有左派的報紙很難收購以外,一般的中小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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