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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華裔雇員們(3/4)

元是相當值錢的,美國一般的中產家庭,他們一年的年收入,也不過才十萬美金,就這樣,家裏麵也會擁有一棟獨立別墅,還有一輛過得去的車,畢竟這是美國不是大陸,一輛二手車也不過就幾千美元,五萬美元就能夠買一輛很好的跑車。


所以三十萬美元的年薪,已經算是高富帥了。至於像瑪麗那樣的人才,年薪百萬美元,還要加上公司分紅,那絕對是土豪的待遇,在好萊塢也就隻有總經理或者經理,抑或者是一些超大型公司的某個強勢部門大佬,才會有這樣的價格。


而依照李明豹在美國賺錢的速度,就算是讓他養著這五十個人,都完全沒有問題,每年付出的薪水也就是幾百萬美元的樣子,他完全能夠養得起。


但養得起不代表這些人都希望被人養著。畢竟能夠得到這樣年薪的人,本就不算是真正的缺錢,他們不會單純的為了一點錢,就浪費了自己大好的光陰,他們真正在乎的是事業。隻要你能夠給他們發揮自己能力的位置,就算是年薪少一點,他們也不會太介意。相反,你要是隻能給錢,但給不了他們想要的位置,他們就未必會樂意跟著你幹。


這才是李明豹想要完全留下這五十個人才卻不行的真正原因,以他現在的產業,就算是要上三十個人,都有些超標。並且還需要加快其他產業的建設步伐,要不然這三十個人都沒有辦法安置。


這樣的情況下,李明豹也就隻好擇優錄取前三十名,而後麵的二十個人,李明豹也就隻有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流走。好在這裏是美國,人才並不是特別的缺乏,等到李明豹有需要的時候,再招人也是一樣。


要是換了在大陸,別說五十個人,李明豹能夠找到五個合用的人才,都已經算是祖上燒了高香,給自己遺留的福澤。並且那樣挑出來的五個人,能力未必會比美國這邊的高明,並且還會相當的傲氣。


這樣的慘痛教訓,李明豹雖然沒有過,但是那位大佬當年卻是確確實實的感受過,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時候,那位大佬要擴大自己公司的經營範圍,然後去高校挖人,結果他給的薪酬都達到了年薪五十萬的高價,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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