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的確不太容易,但並不是說不能侵權,隻要付出足夠的代價,你想要怎麽辦,就能怎麽辦。麵對著一個價值幾億,以後還會上十億美元的公司,就算是惡意侵權,獲得的利益也相當不小,資本家的手段,從來都是惡意滿滿,把資本家當成紳士,和把自己送到鱷魚的嘴巴裏麵,沒有任何的區別。
李明豹雖然沒有怪自己,但鄧夏也明白她以後的日子,恐怕不會好過,雖然她的能力在他這個年紀階段來說,算得上是非常出色的,但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她這樣的新手,就算用腳趾頭想,都不可能是那些老辣律師的對手。
以後這群人要是進了公司,她的位子,就未必能夠坐得那麽安穩,要是讓李明豹發現她的成長速度不夠快,導致公司法務部門的發展沒有公司的發展快,並且還吃一些苦頭,她現在的位子,早晚都得退位讓賢。
雖然最開始被李明豹聘請的時候,鄧夏很是自信滿滿,她相信以自己的能力,完全能夠把李明豹手上的法務問題,給全都搞定。但是事實從來都是很殘酷的,年輕人的衝勁確實不容小覷,但是經驗問題,始終是個硬傷。她鄧夏能夠處理一些比較常規的問題,但是一些非常規的問題,她卻壓根就不擅長。連老板這個對於法律沒有多少了解力的人都能看出來的問題,她這個專業人士,卻是一直都把問題視而不見。
“如果現在就要對保護措施入手,那購入電視台,的確是一個不錯的主意。但是電視台,也並不是那麽好經營的,在美國,如果沒有什麽王牌的節目,無線電視台的運營成本,是老板很難承受的。並且會因為無線電視台的節目不行,喪失收視率,影響力會更低,如果不能好好的經營電視台,那麽購入電視台,對於我們來說,是一個錯誤的問題。
以我們公司目前的情況來說,寧願是從其他方麵入手,商界或者政界找退路,都不能夠收購電視台,畢竟就我們這些人,都對電視台不了解。甚至就算是六叔這樣在香港掌握了無線電視台的人,在美國電視台行業,都不會有多大的成績。所以電視台對於能夠經營好電視台的人來說,是一個強有力的武器,但是對於電視台陌生的我們來說,那不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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