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最根本的法律支持,是達到條件的,即便是最開始的時候,有些條件比較困難,但也在這一段時間當中,被六叔他們這些老狐狸先後給攻克了,到現在,在香港本地法律當中,也就沒有了限製流通港成立的那一類的法律條文。簡單來說,流通港從香港的法定意義上來說,並不是一個違規的東西,而是一個法律許可的計劃。
並且李明豹還在美國的時候,就聽六叔他們介紹過,等到今年過了,明年年初的時候,香港司法界還會專門的出....台一份流通港條例,而這個條例,就是完全按照他們這些電影人的需求,而專門製定的一個法律條款,比起現在那些零散的條款來,這部專業的法律條款,具有的法律效力,是相當強大的,非常的具體。甚至六叔在電話裏麵給李明豹說這事情的時候,還說這部條例,裏麵編撰的那些律師,絕大多數其實都是他們這些人聘請的,簡單來說,這一部條例,內容上,他們這些電影人掌控力甚至比港英政府還要高。
這麽一部法律條款,本來是不應該出現的。但是以六叔為首的一群人,再加上李明豹,還有海外的那些片商公司和行業人員多方壓力下,即便是港英政府,在這個問題上也不敢多做糾纏,再加上一些適當的補償,所以這樣一個不倫不類的東西,最終還是從港英政府手上出來了。
而有了這個條例,並且六叔他們還有隨時增加和刪減條款的權力,用一句簡單的話來說,就是以後香港電影界這一塊的事情,以後就不是港英政府說了算什麽就是什麽,而是六叔他們這個群體,說什麽就是什麽,規則由他們這些電影界人士掌控,而不是港英政府掌控。
最基礎的法律問題解決了,還有另外兩方麵的事情需要解決,一個事情是關於道上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李明豹去美國之前,也基本上解決得差不多了,而經過這幾個月的發展,電影行業和整個東亞道上的勢力,都達成了共識,甚至就算是日本那邊的山口組那一幫人,也認同了這個基本共識。
而最後剩下的一個方麵的問題,卻是到了現在,也依舊還有一些地方沒有徹底搞定,而這些地方,就是關於東亞地區其他比較有勢力的電影公司的問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