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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九章 天與地的差距(2/4)

說,就是這些名星壓根就沒有什麽辨識度,過個幾年都成路人甲了,還什麽名星不名星的?


當然,現在的香港,還沒有到那樣的程度,谘詢不發達的年月,名星的保質期,還是比較長的,雖然很少能長過十年,但五六年還是沒有問題的。所以,大家在名星上麵的收入,多少有些保證,要換了二三十年後,李明豹壓根就不會廢什麽功夫弄出這麽一個名星製度,因為他知道就算弄出一個完美的製度來,也沒有可行性。因為那個時候名星的價值,已經想當低廉了,平民都能造星的時代,還要他們這些電影公司來幹毛。


李明豹說出的實情,讓其他的電影公司老板們,都在考慮。名星的保鮮期比較短,這是世界性的問題,就算是在好萊塢那邊,都沒有解決這樣的問題,就更別說他們這些人了。所以能夠更快的回本,也是所有電影公司老板們的心願。要是沒有特殊的升遷製度,按部就班的發展,說不定一個名星的投入,就要比花費更多,那豈不是會虧本?


李明豹這樣做,就是在盡量的避免電影公司老板們的利益損失。看出一個名星發展不錯,並且商業上很有潛力,那麽這個公司就完全可以花費一定的代價,把這樣的名星快速提拔起來,然後靠著這個名星賺錢,提前享受利益,而不是等那個名星慢悠悠的升級,然後白白的浪費他潛在的商業價值。


說白了,這其實就是在一個大框架之下的造星運動,主動權還是放在那些電影公司的手裏麵,而不是一下子就把這樣的權力,全都上繳到李明豹這裏,雖然成本上比以前會高一些,但是在盈利上,同樣也是以前比不了的。在盈利大於成本的情況下,沒有道理不同意這樣的事情,至於之前那個印尼老板的擔心,大家現在也看淡了。畢竟再好的製度,也沒有現實的利益那麽動人心,別人有資本你能把他怎麽樣?隻要還是在框架之內的事情,總比以前無序的狀態好吧?


“李桑說得好啊,規則我們要遵守,但也必定需要靈活的管理方式。名星製度從根本上來說,其實還是為利益服務的。要是太不近人情了,連利益都不要了,那這個名星製度,也就沒有了出現的必要了,現在這樣靈活而又有原則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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