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了。
於東興與c首長挨的比較近,他還算是眼疾手快,俯下身子就要去扶c首長。
我見勢不妙,迅速上前一個墊步,飛起一腳,將於東興一腳踹飛了出去。
現場一片震驚。
我順勢將c首長扶起來,c首長眉頭一皺,倒也沒說話。由夢比較懂得配合,趕快上前扶起了被我踹飛的於東興,輕聲跟他解釋著什麽。
其實這個時候心理上最為複雜的人,是我。
誰會閑著沒事兒平白無故地欺負別人?
如果就大眾的眼光來看,於東興好心好意去扶首長,這是一件順水推舟的好事。而我竟然狠狠地踹了他一腳,將他踹飛了出去。我的這種行為,肯定會被現場的無數人所唾罵。但是懂行的人可能會知道,這實在是無奈之舉。我們高層警衛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這樣做,沒有反應的餘地和時間。警衛工作的原則裏有這麽一條:嚴防陌生人或者非內部人員靠近、接觸警衛目標。如果發生此類情況,必須及時予以製止,甚至可以使用非常手段。
很多人可能還是不理解,甚至會提出置疑:難道不能讓中央首長接近或者接觸老百姓了嗎?
當然不是。
像這些情況的處理,還是要分場合的。比如說首長視察學校,主動跟學校師生握手,這種情況屬於正常情況,警衛人員隻需提高警惕即可。
但是於東興這種情況不同,雖然他也許是處於一種好心,要扶一把首長,但是事情往往具有不可知的因素,為防萬一,我必須嚴格控製他以任何方式接觸到c首長。
這是警衛工作的需要,我沒有別的選擇。
舉個實例:1998年2月,m國主席金喬夫(化名)去本國一個小鎮上視察的時候,與某企業一個負責人進行了親切交談。可能是m國的傳統風俗或者習慣與中國不一樣,這位企業負責人竟然親自為金主席倒了一杯飲料。在倒飲料的時候意外突然發生,這位負責人竟然故意將一杯熱飲料全部倒到了金喬夫的臉上……全場一片嘩然。雖然這位肇事者已經被行政部門拘留審查,但是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卻是永遠無法抹平的。
這個原理其實跟我踹於東興的原理,是基本一致的。
雖然說像m國這位負責人一樣具有險惡用心的人並不多,隻是那麽極少數的個別極端分子。但是警衛工作講究的就是萬無一失,為了警衛目標的絕對安全,或者是避免造成惡劣事件,我們必須要嚴格防守,在某種程度上,寧可錯傷好人,也絕對不能威脅到警衛目標的絕對安全。
這就是原則。
當然,當由夢將事情跟這位於東興解釋清楚之後,他倒是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魯莽,撓著後腦勺笑了笑。雖然仍然有些不服氣,但是卻已經讓明智占了上鋒。
就這樣,一個小插曲,很快便過去。
其實做我們這一種職業,有些時候是很難做的。單單是警衛工作的標準、原則、部署等方麵,都會頻頻進行改動。上級部門,從辦公廳到特衛局,再從局到處,一級一級都製訂和出台了很多相關的標準。但是這些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警衛目標所處的環境,所遇到的情況而靈活處理。比如說,上級會突然出台一個文件,做出臨時的決定。
一腳踢飛於東興之後,我其實也抽出了一部分餘光暗中觀察他的表情變化,確認他的情緒已經緩和之後,我才稍微寬慰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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