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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眼珠子(3/4)

第一,劉欣怡的眼珠子並不是楊羽手上的那把匕首挖下來的,刀紋不符合,而是用手挖下來的,根據傷口的大小,手不大,但可以肯定絕不是楊羽的那隻手。


第二,導致劉欣怡死亡的並不是眼珠子被挖失血過多而死,而是急性心肌梗塞,說白了,就是被直接嚇死的。


“被嚇死的?”雷警察自言自語著,這份驗屍報告太突然了,甚至可以間接的說明,不是楊羽殺的。


可什麽恐怖的東西,能把一個訓練有素,心理素質極高的冷血殺手活活嚇死呢?楊羽絕對做不到,而劉欣怡沒有心髒病,不至於被一個楊羽給嚇死吧?這說不過去。


加上劉欣怡的殺手身份,楊羽的案子突然來了個180度大轉彎,看到了希望。


可這個希望來得快,去得也快!


楊羽等眾人的高興還沒來得及消化,案子又是180度的轉彎,這過山車式的心情真把人給折騰死,楊羽還是正式被起訴了,等待開庭。


這劉局長是吃了豹子膽了?領導的話都不聽?公安局的行政是不歸地方直接管理的,這有點類似海關,縣公安局歸市公安局管,市歸省管,和政府是相互協作和監督的關係。


省副廳馬良的話他都不聽?


劉局長是真的夾在中間,兩邊不是人,而另一邊試壓的不是別人,正是市政府,楊羽心情清楚,是市長在施加壓力。這一層的施壓也讓楊羽看得更透,這劉欣怡是市長派來的,這市長為啥非要至自己與死地呢?這未免太大動幹戈了吧?


有點殺雞焉用牛刀的感覺。


難道楊羽真的成了個人物?難道連在市長眼裏都成了眼中釘?楊羽猜不透,自己隻是個小嘍囉,真不至於能驚動市長,這裏麵肯定還有其他原因,但會是什麽原因呢?


刑事案的開庭時間沒想到那麽快,一個星期後就開庭受理了,頗為驚訝。


但更驚訝的事,這官司楊羽赫然打贏了。


而之所以這官司能打贏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一條非常關鍵的原則: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劉欣怡的眼珠子不是楊羽的匕首和手挖的,而是死於心肌梗塞,這在驗屍報告上已經明確說明,這物證突然站不住腳了。


村民隻看見楊羽和受害者一起倒在地上,那時,劉欣怡已經死了,人證並沒有親眼看見楊羽行凶,所以這個人證也是站不住腳的。邢律師無法證明楊羽是無辜的,因為現場確實沒有第三方的痕跡了,但是,同時,警察也沒有有利的證據證明楊羽是有罪的。


於是,疑點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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