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判決(3/4)

p;  短暫的休庭之後,法官帶著結果回來了。    “全體起立,現在宣布本庭對這兩起案件的審判結果。”    法官莊嚴的聲音,回響在屋子的每一個角落裏。    “首先,被告人朱銘婚內出軌,證據充分,原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子,車子歸原告周靜姝所有,從原告處得來的二十萬,限期內還回。孩子由周靜姝撫養,被告需要支付每個月500的贍養費,一直到孩子成年。”    “其次,朱銘惡意傷人案件,受害人周靜姝經鑒定為輕傷,被告朱銘傷人證據確鑿,本庭念被告家中尚有一子需要撫養,判處朱銘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    聽到這個判決,除了朱銘的父親和趙玉茹,大家都覺得吐出了一直憋在心裏的怨氣,就連周一鳴身上的黑氣都少了不少。    “被告若有異議,在七日之後,可以提出重審申請,退庭。”    朱銘覺得沒有必要重審,有陸懷瑾他們在,就算是重審,自己也落不到什麽好,說不定判的比現在還多。    朱銘拖著沉重的步子,低著腦袋就往外走,要走出去的時候,回頭深深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老父親,然後惡狠狠的瞪了趙玉茹一眼。就消失在眾人的視線裏。    周靜姝站在原告席上,聽著法官的判決,感覺自己的眼淚就要出來了,被朱家人欺壓了這麽久,終於有了“大仇得報”。    周靜姝覺得,世界上還是有公平正義存在的。作惡的人遲早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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