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 生活就像是進入了另外一個循環,每天早上跑步打拳,然後回到家裏開始發呆。可是當我再回到家的時候,我卻感覺有點不對勁。 我摸了摸自己的後脖頸,哪不對勁兒呢?我又說不上來,但是總感覺忘了點什麽事一樣。忘了吃早飯?不對啊,昨天我也沒吃早飯,我怎麽沒有這種感覺? 還是黎筱雨交代了我什麽事?不可能,她交代我的事情我從來都是放在第一位完成的,而且其中最重要的事,我都已經跟喬姿溝通好了。 我想可能是錯覺吧?再說了,我現在都快成一個廢人了,除了唐詩,還能有什麽事情等著我去做?這麽想著,我也就放心了,慵懶的躺在了沙發上。 今天是唐詩離開我的第三天了,我拿出手機,想翻翻以前和唐詩發過的短信。 十年前的手機,內存很小。而且那個年代,沒有微信,QQ也不流行,人們更喜歡用一毛錢一條的短信溝通。 發個百八十條的短信,手機內存就滿了。於是人們就開始刪掉些無所謂的短信,隻留那一個人的短信。再後來,這一個人的短信也占滿了內存,就隻能精挑細選,刪掉些字數少的短信,留下些字數多的短信。一個小小的手機,幾乎承載了你對一個人的全部思念。 不像現在,人們正式步入了數字時代,也沒人會在乎那幾條短信了。我翻了翻短信,找到了我最早和唐詩互相發過的短信。那時候我還沒有唐詩的微信號,都是跟她用電話和短信聯係的。 就像唐詩說的,如果當初我不是在電線杆子看到了她家房子的出租廣告,怎麽會有後來這段刻骨銘心的感情。所以這些短信,我是會保留一輩子的。 翻著翻著,也就到頭了。越過了幾十條垃圾短信,零星有幾個和唐詩互發的短信。最後,看到了一個陌生號,這是一條彩信。 彩信?我腦子裏突然之間閃過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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